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3/3541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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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权及政治团体纷纷发表声明 抗议港府压制示威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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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23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21日讯─ 15日香港阻街案宣判后不出一周,香港民间、人权及政治团体纷纷发表声明,抗议港府压制示威自由。 18日,香港人权团体反政治迫害委员会发表声明抗议政府以「莫须有」罪名检控16名法轮功学员,批评政府是政治迫害及压制示威自由。(见附件一:反对政治迫害委员会之抗议声明全文) 20日,香港又有七个民间、人权及政治团体,包括香港人权联委会、香港人权监察、民主党、前线、街坊工坊服务处、香港职工会联盟及四五行动等发表联合声明,指责警方滥用权力,打压请愿人士,以图收紧香港的自由空间。(见附件二:香港七团体联合抗议声明全文) 控阻街为名、压示威为实 多名法轮功学员,日前被控阻街及袭警罪成;事实上,特区政府已不止一次起诉和平示威者。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零一年五月财富论坛在港举行前夕,七名前社会民主论坛成员,于会展金紫荆广场旗杆用铁链自绑示威,争取民主及普选;被控阻街及不出示身份证,每人被罚款$500-1000。 较早时亦以绿色和平义工冯家强及冯继远,于雀巢公司门前自绑静坐,阻街及袭警罪。可能是阻街容易入罪,所以政府多番引用,因不论示威、静坐都无不占用空间,加上警方有藉口武力清场,稍有身体碰撞便加控袭警,此举又可避免引用《公安条例》而令国际人权组织注意。 压制示威变本加厉 特区政府成立以来,不断压制示威活动,倚仗大量警力,对和平示威者滥用暴力,甚至使用胡椒喷雾,千方百计「钉死」支联会义工伍国雄,无理拘控抱不平路人梁俊威,高调上门拘捕组织和平集会的学生及梁国雄,滥用阻街罪检控示威者,压制示威变本加厉。 基本法廿三条是终极武器 零二年制订的《反恐法》,加入了与反恐无关却扩大政府权力的条文,以至北京一再催促为基本法廿三条颠覆罪进行本地立法,结果都是为了加强社会控制。基本法廿三条无疑是政治迫害的终极武器,非到最后关头不会使用;所以在原有的《公安条例》,加以引用管制轻微违法的法例,如:阻街等,用以威赫示威者,便构成特区政府「三重社会控制工具」。 三重社会控制工具 第一重 基本法 消灭 第二重 公安条例 迫害 第三重 阻街、袭警、违反交通条例 恐吓 人治为本破坏法治 回归之后,本港集会游行的数字是之前的两倍,特区政府不反省自身的认受性及施政失误,反过来压制和平示威,是掩耳盗铃之举。以警权压倒人权,压制异见及示威自由,使香港沦为靠警察管治的警察社会(police state)。 最危险的是假法治之名,滥于起诉和平示威者,加上制订及运用恶法,仗持人大释法推翻终审庭判决,都是以人治为本,破坏香港法治的根基。法律不再维护人权,不是抑制政府权力,却反过来压制人民;都在显示香港正逐步走向极权政府之路,这是人民的悲哀、香港的悲哀、全中国的悲哀。 反对政治迫害委员会 「欲加之罪 何患无法?」----民间抗议警方打压公民权利 就近期香港警方利用连串粗暴及野蛮的方式,干扰市民进行和平游行或集会行动,我们一致极为愤怒及遗憾。近期一连串事件,显示警方不断滥用权力,阻止市民行使公民权利,当中包括: 2002年8月18日 以避免阻碍地铁支线启用典礼为由,强行没收和平集会人士的扬声器 以上事件均彻底暴露警方无视市民享有基本的言论、游行及集会等自由。警方屡次透过在法律条文中钻空子,甚至以毫不相关的法例,打压请愿及示威人士,以所谓依法办事的藉口蒙骗市民,企图进一步收紧香港的自由空间。 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香港人权法案》规定,市民依法可享有言论、集会及结社等自由。政府只可以在有关行动危及公共秩序及安全时,对活动施加合理的限制,有关限制亦需符合文明标准。然而,从以上多次和平游行集会中,警方非但未能协助活动顺利进行,更透过诸般方式,阻挠市民进行和平集会。 再者,警方在管制活动期间,不但无采取中立角色,更多番以挑衅态度,在不必要情况下,粗暴介入事件。警方更知法犯法,夺取示威人士扬声器,破坏公众秩序,侵夺市民财产,危及请愿人士安全,无分老弱和残疾,更伤及观察的人权组织代表,手铐新闻从业员。在众多的决策中,警方亦明显具针对性地指向一些与政府意见不同的团体,令人质疑警方已沦为政治压制的工具。 特区政府应根据《基本法》第39条,确保香港市民可享有《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的公民权利保障,不论是有关法例及执法部门亦必须依从。以上各事件突露现时法例流于宽松,赋予警方过大权力限制游行集会。 为此,我们要求: 1. 尽快修订《公安条例》及有关不利市民行使游行集会自由的法例。 联署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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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2年08月21日 发稿:2002年08月2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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