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8日】我们高兴地宣布捷克法轮功学会于2002年7月17日星期三,经捷克共和国内政部批准,在布拉格市以“捷克共和国法轮功学会”的名字正式成立。我们,捷克共和国的法轮大法学员们及遍及世界各地的捷克籍法轮大法学员们在此向师父致以最衷心的感谢,感谢您赋予我们洪扬大法和救度众生的机会。
学会的创立是为了向捷克人民和世界各地人民介绍基于博大精深的“真、善、忍”法理的身心修炼方法──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
学会旨在欧洲的心脏之地牢固而永恒地确立大法的地位,致力于揭露中国(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并在捷克共和国为给所有善良的人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奠定基础。
学会在与内政部进行了有效的商议,并得到关于如何最有效地将学会的独特使命与宗旨结合起来的建议之后,获得了内政部的批准。
捷克共和国的法轮大法学员们及遍及世界各地的捷克籍法轮大法学员们在此向曾经给予我们支持的总统办公室,驻日内瓦捷克外交使团,参、众两院议员,政府工作人员,各市镇的市长,布拉格市警察局,特殊警察和外交机构,内政部,人权组织,法律界人士,来自英国、斯洛伐克、瑞士、美国、瑞典、俄国、德国、台湾、奥地利和其他国家的学员们以及许多善良的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捷克法轮大法学员
200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