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6日】
2002年8月15日,美国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国家记者俱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香港法庭对十六位法轮功学员的判决结果及柬埔寨政府遣送两位寻求政治避难的法轮功学员回中国的事件发表声明。刚从香港赶回美国的人权和刑事辩护律师特瑞.马史旁听了法庭审判,根据她的观察,她认为“香港政府没有提供一个证人可以证明这个案子,没有一个拘捕警察之外的人作证有任何阻街发生。当时现场的录影显示,人行道比较宽,有足够的地方可让人通行没有任何阻碍。”她说:“正像人们看到的,事实上也是如此,这个审判是北京政府制造的有罪裁决。”
据悉,香港的法轮功学员将继续上诉,并将指控香港警方,目前正在寻找律师。
法轮功美国发言人张而平指出,“这是一个错误的裁决,一个令香港未来伤心的决定。”他认为这个裁决是“江的规则”进入香港,“法律规则”离开香港的征兆。他呼吁香港政府尊重香港人民的意愿,推翻错误的裁决。他告诉记者,香港的人权团体和宗教团体对此表示强烈的关注,特别是宗教团体。另外香港政府拒绝在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入境,都说明香港的自由正在逝去。
同时张而平说,“我们对柬埔寨政府在北京的压力下,遣送一对受联合国难民署保护的待批难民申请人的学员夫妇回中国大陆感到震惊。”“我们将向联合国提出申诉,与柬埔寨政府商榷,努力将这对夫妇解救出中国拘留所,让他们去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7/2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