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6日】1996年,我因患多种疾病,多次求治无效,后经朋友介绍看了《转法轮》。我看后三天身体得到了全面净化,感觉从头到脚象透亮了一样。从此我便把这部《转法轮》视为宝书。看书几天后,一直有病的我就能上班正常工作了。通过学法炼功我身心受益,同事们看到我的变化都确信大法好,主动向我借《转法轮》看。 然而99年7月20日江XX陷害取缔法轮大法。我于99年7月22日到省政府和平请愿,想向政府说明我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没想到省政府周围布满了武警和便衣,根本不让群众反映情况。回来后单位领导要求揭批、表态,都被我拒绝。
99年10月,得知江泽民集团准备对大法诽谤定性,我就和同修一起进京上访。回家后,我被人举报进京上访,后来因为坚持说炼功,被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还被勒索1000元才被释放。
回到单位后,领导要求我写揭批材料,写保证,不然的话最低也要开除留用两年。并说如果再有一次就只能开除,住的单位家属楼也要收回。面对这种情况,我爱人要替我写保证,但单位领导不同意。后来我通过向爱人讲道理,他也不逼我写保证了。我写了一份修炼后身心受益的材料上交,并向领导洪法,结果开除留用的处分没批。我深知这是我心性提高后大法体现出来的威力。
2000年春天,和其他几位同修公开在学校炼功被抓,公安局要求交1000元罚款,我当时没交,后被放回。
2000年7月,我向管辖派出所民警送真相传单,被非法拘留。公安局为查找资料来源,对我刑讯逼供,头部被套双层塑料袋,就在我将被窒息致死时,我想起师父在《道法》经文中说“ ……那么本性的一面为什么不正法呢?”我悟到我能放下生死且坦然不动后,在两个恶警强行按我的情况下,我仍顺利地撕开塑料袋,并正告它们说:“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我是修法轮大法的,做好人,你们不能迫害我。有文件吗?拿出来我看看!”一恶警说:江泽民让我们干的,江泽民就是文件,我是共产党员,就听江泽民的。我说:共产党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你这是为人民服务吗?这时他气急败坏地打我,把我的头发揪下一绺。然后开始动软的,软硬都不行就开始说下流话,那些不堪入耳的话,竟出自堂堂公安干警之口。尽管如此我仍不动心,慈悲对待,眼泪直往下流。它们又说:你不动心,你哭什么?我说:“我看你们太可怜了”。这样他们才住手。
从中午11点到下午5点近6个小时的刑讯中,他们看审不出来啥,就让我说传单是在哪捡的,草草了事。最后临走时说明天还审,给你灌辣椒水,当时我心没动,他们也就不了了之。过两天又来提审我,让我说资料和经文是其他同修(也在押)给的,我坚决不配合。最后邪恶看动不了我,只好将我无条件释放。
2000年12月,我再次进京护法。在车上巧遇邻居,她抱着小孩。我们一起来到天安门,我俩选好方位。国旗升完后,音乐一停,她将5个月的孩子放在地上,我俩高举“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并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这时,附近的其他同修也喊:“法轮大法好”,当时的情景令人久久难忘。不到一分钟我们就被天安门的警察抓走。我俩不报姓名、住址、被关到地下室铁笼子里,我们开始高声背诵《洪吟》。后来我俩被带到省驻京办,我俩都抵制邪恶迫害,当天就被放了。
2000年12月,单位通知家属说我已被开除,又说不出理由。后经家属询问,得知单位领导怕受牵连,私编罪名上报上级单位。在家属的配合下,我没受到任何处分,邪恶迫害没得逞。
2001年1月,到农村发真相材料被抓。我绝食抗议,被带脚镣、强行灌食后,口吐鲜血近十天。继续绝食抗议78天,期间曾昏死过去。后被抵押房照取保候审放回。回来后不久,我又投入到正法洪流之中,并以法为师,稳健地走好每一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