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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由时报:遭香港移民局强制遣返 只因与法轮功学员同名 |
【明慧网2002年7月12日】台湾自由时报:2002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15版 自由广场 拜读朱婉琪小姐投书「香港强制遣返法轮功学员纪实」(自由广场,七月三日),我们母子三人也在被留置的旅客当中。我并非法轮功学员,六月三十日携带两名年幼子女搭华航CI627赴港旅游,七点抵达,即被带入移民局办公室,经两个多小时的调查后,被告知须立即离港,香港移民局不欢迎我。询问为什么不能入境?只说不需任何理由。我表明持有合法入港文件,为何被拒绝入境?既然不准入境,为何在核发签证时不给予拒绝?回答却是基于保安理由,并且说我自己应该很明白,不准我再度询问。我说如果香港政府能给予一份正式说明被拒绝入境理由的文件,我马上离境,并要求联络中华旅行社人员(台湾的办事处),全被拒绝,对方并一再强调我一定要离境。我另提出要求联络加拿大领事馆人员(两名小孩持有加拿大护照),再度被拒绝。因最后一班机已离港回台,移民局表示我将于明天最早一班机被遣送回台,并再次强调如不出境将用强硬手段对待我,态度恶劣,还说欢迎我去控告,找核发签证的单位要求赔偿,上级吩咐不得不从,还拿他的名牌在我面前晃一下。 年幼的儿子因难耐久等,在椅子上睡着了,不久,母子三人被带入一间将近三十人的房间,一切行动被严格控制,如厕皆由公安陪同前往,在里面马桶不通、很脏,厕所门没有门锁,无法关上,外面站有男女公安,我向公安表明在没有隐私的情况下,无法上厕所。女公安说,她挡住门口,没人看得到。房间不准关灯,女儿则惊恐哭泣、不能入眠,可能因盖的棉被脏,引起身体过敏,红疹痒痛和气喘咳嗽不止。我请求医生诊疗,及要求更换棉被,全被拒绝,还责怪我为何没带棉被。如此情景,自己泪流满面,但还须强忍着泪水,收拾自己惊慌的感受,向女儿说明天将会没事,要女儿安心睡觉。在对外通讯完全被控制下,一直无法联络上中华旅行社人员,而香港政府犯人般的监控制,我见到女儿及儿子受苦,感到不忍和自责,宁愿放弃此旅游行程,于是我们三人在七月一日被遣返回台湾。 据同房法轮功的学员提起,本人名字跟法轮功学员同名同姓,而被误认。香港移民局未经查证,在没有任何理由下拒绝我入境,并且在拒予入境通知书上代我签名,用不人道的行为控制我及小孩,还摄影留底列为黑名单资料。在此抗议香港政府无理对待我们母子三人,呼吁国人不要再去香港旅游。 原本只是单纯的亲子出国旅游,却因江泽民到香港参加回归五周年庆典,不让海外法轮功学员入境。而我也一再强调不是法轮功学员,只因名字相同,对方在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的心态下,(我)被无理遣返。香港五十年不变,能信吗? (作者赖淑玲∕家庭主妇) |
成文:2002年07月10日 发稿:2002年07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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