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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日报刊登法轮功创始人经文“劫”与“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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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张家口市大法弟子宋翠玲被迫害致死一案的责任者及相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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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6月24日】宋翠玲,女,52岁,张家口市煤机厂退休工人。她先后六次进京证实大法。2002年5月4日,她又与同修一起到北京发正念,清除操纵人间首恶的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于5月5日早被天安门恶警抓走,后被送回张家口看守所,5月20日被迫害致死。

    区号:313

    直接责任者:

    张家口明德南派出所所长:宋全林,家住张家口桥西区教场坡22号乙单元201室,宅电:313—218-3862 手机:885-1198 单位电话:313—807-2502 公安内
    线电话:868-7353

    其他相关电话

    名称:张家口煤机厂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煤机厂设备科
    电话:313-201-4990转3620
    联系人:董玮

    河北省 解放军251医院
    吴 健 313-204-7656转89034

    张家口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路清广
    支队长路清广、政委任中明电话313-406-1618、传真406-4524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313-201-5646
    传真:313-201-4866
    地址:张家口市长青路9号邮编:075000
    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室:313-201-5646
    地址:张家口市长青路9号民政局

    张家口市法制局:313-202-4681
    地址:张家口市长青路9号

    河北省公安厅督察部:313-303-3941转2020;
    河北省公安厅“610”:313-303-3941转610办公室;

    张家口市市长公开电话:313-807-7976;
    市检察院举报中心:313-8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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