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3/30659p.html |
识破旧势力的意图 破除旧势力的安排 |
【明慧网2002年5月23日】近段时间通过不断的学法和交流,越来越多的大法弟子从法理上清醒地认识到正念清除迫害、清除在另外空间操控邪恶之首干坏事的邪恶因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管德国之行我们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机会,但毕竟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据媒体报导首恶在6月初将出访欧洲五国,早些时候听说它在7月份又要出访香港。这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真是有些出乎我们的意外,可是不知大家想过没有,这一次次的机会是谁安排的?我们真的识破了旧势力的意图了吗? 《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中师父说:“何止是人哪,正法这件事情,在上一个地球就已经安排好了,都已经试验过一次了。那么也就是说,这件事情经过这么久远的年代,都在系统地安排。那么大家想一想,人类的社会,我们所能看到的这一切能是偶然存在的吗?甚至于每个大法弟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你甚至于思考的一个问题都不是简单的。将来你们看,都是安排得相当细密,不是我安排的,是这些旧的势力安排的。” 旧势力为什么要这样安排? 我们知道首恶之所以还能在人间存活到现在,是旧势力控制三界内的邪恶因素不断地填充它这张人皮,希望它能被留到正法的最后一步,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考验大法弟子。那么对这个人间首恶来说,让它呆在邪恶最集中的老巢北京是最安全的,为什么旧势力要安排它跑到处处都是大法弟子,处处都是正念之场的海外来呢?而且为什么在德国之行后又要安排它出访呢?这个问题困惑着我,直到在这次加拿大法会期间大家的交流过程中,我从法上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现在它们认为,对大法的考验,已经合格了,这些事也在结束当中了,只是还有一部份人没走出来。”(《导航》之“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 “其实呢,这些旧的势力啊,严格地说,它们不是为了毁掉正法这件事情,它们也不敢毁。它们的目的,虽然不纯,它们也想要使正法这件事情能够成功,只不过是它们要这一切按照它们要求的做,按照它们的要求正法,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北美巡回讲法》) 从师父的讲法中我体会到:正法尚未触及到的空间中的旧势力已经开始为正法这件事情的结束做最后的准备了。“大法弟子发正念清理邪恶对你们的迫害,正念纯正地做是可以的,旧的法理也是这样的理。这与正念对待修炼、正念救度众生是一个道理。所以你们能做这件事情。”(《北美巡回讲法》)但是它们的安排中却有这样一种心理:“你们大法弟子铲除它可以,但不能一下子就把它铲除掉,因为你们还有很多弟子没修到位,没有明白过来这件事情的意义。几个人明白了不行,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明白了不行,必须得所有的弟子都明白了才可以铲除它,这样才是你们大法弟子的整体提高。” 可是旧势力做出的这种“整体提高”的安排如果用大法的标准来衡量却成了师父正法的严重障碍。因为首恶时时用谎言毒害着人们,很多人因此而失去明白真相的机会,从而不能摆正对大法的态度。大法弟子肩负着救度宇宙众生的神圣使命,那么它们的这种安排我们怎么能承认呢? 我们是需要整体提高,在正法救度世人中不断找到自己的不足,去掉它,让旧势力没有安排我们的借口。但旧势力执著的这种“整体提高”形式,却是不惜毁坏更多的众生为代价。也许有的弟子会认为:不管谁安排出来的机会,反正我们一定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发正念。是的,这一点我同样非常坚信,但我们是不是认可了旧势力的安排?大法弟子在德国发正念时风餐露宿,非常伟大。但大法弟子的威德是在救度世人和全面破除旧势力的安排中建立的。当大法弟子都能不断纯正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们就是在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又何尝不是一种整体提高,符合正法要求的整体提高呢? 我们大法弟子发正念的时间很长了,但剩下的邪恶还很猖狂,这里有没有我们没能识破旧势力的安排造成的呢?如果我们只说不承认或者要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却不能及时归正自己,实际地去掉邪恶能加以利用的借口,那我们又怎么能称得起“纯正”呢?当我再学法,我体会到正法之势是不等人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个能否不断跟上正法进程的问题。用近距离和人多这种方式很有威力,但如果我们能够认清并且破除了旧势力的安排,其实无论我们在哪里发正念,都能够很好地起到清除邪恶的目的的。 我们采取近距离发正念,但不因为认同旧势力做出的安排而去;不去,是因为在法上清楚地知道我们是因为保证讲清真相全局的需要而不去。 愿我们从现在开始,能更好地从法上认识法,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全体大法弟子共同在法上提高,发出最纯净最坚定的正念,救度更多的生命! 以上是我所在层次的体悟,如有不当之处,恳请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6/22859.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6/22859p.html) |
成文:2002年05月22日 发稿:2002年05月2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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