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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姆斯特朗市宣告“法轮大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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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5月12日】

    阿姆斯特朗市市长办公室褒奖状

    法轮大法月

    弘扬真、善、忍

    鉴于,法轮大法修炼者将于2002年5月13日欢庆法轮大法洪传10周年,在加拿大和世界各地将有各种庆祝活动;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修炼身、心、灵的传统功法,强调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帮助世界各地一亿多修炼者改善了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提高了他们的道德标准,加深了他们对生活、人性和宇宙的理解,使我们的社区和整个社会受益;并且

    鉴于,自从法轮大法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公开传出后,其对社会的贡献在世界各地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嘉奖;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文化和种族的界线,为实现一个共同的梦想──建立一个和平、包容和更加慈善的社会做出了贡献;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最严酷的环境中挺身捍卫真、善、忍的决心和勇气使我们重新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和人类尊严的可贵;

    鉴此,我,阿姆斯特朗市市长杰里.奥格拉,宣布2002年5月为阿姆斯特朗市(Armstrong)的

    “法轮大法真善忍月”

    2002年4月22日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阿姆斯特朗市

    (签字)

    G. W. 杰瑞.奥格劳(G. W. Jerry Oglow)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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