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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狱中大法弟子致法官的劝善信


【明慧网2002年5月11日】段慧容,女,30岁。四川省犍为县清水溪镇南干坝人。2001年11月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转到犍为戒毒所,而后关在犍为县看守所三个月。2002年2月8日又被关押12天。被犍为县看守所所长、公安局长杨毅、科长彭贵富、国安队大队长刘生朝反复洗脑无效,最后被送往简阳一劳改农场,非法刑期七年。

段慧容是一位坚定的大法修炼者。2001年9月在清水溪法庭、派出所、学校、街道、桥栏等处张帖大法标语救度世人。第二天早发现标语被破坏,立即买一盒粉笔回娘家舞云,当晚23点过至凌晨4、5点,从舞云走到清水溪,途径犍为玉津镇,沿途在崖壁、桥栏、电杆等处写大法标语。

以下是段慧容托人从狱中辗转带出的信:


法官:

我是段慧容,我2月5日拿判决书的时候签了字。我很后悔,我痛哭了一场,我对不起我们的师父,我有负师父的期望。法轮功不象江泽民所污蔑的那样,法轮功是正法,是救度世人的宇宙大法,他教人向善,他能使人类社会的道德回升,他是真正修佛修道的宇宙大法。

我没得法之前,身体一点也不好,一年到头都是病兮兮的,药都吃够了。我从1999年得法到现在,身体都很健康,没有吃过一点药,家庭也很和睦,周围的环境也改善了,我心也不沉重了,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了。自从得了法,我认识了人生的真正道理,懂得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就这样我要坚定地做个好人,别人骂我,打我,我不在乎,师父说别人对你不好,你象他一样对待,那你不是常人了吗?师父还说修炼者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要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我们修炼者一言一行都必须做到大法书上所说的,差一点也不行,如做不好师父都不承认是他弟子,所以修炼者必须照大法书上做,做个好人。

我想法官如果你还有点良知的话,就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了,我希望你们能够有点良心的发现,你们收那么多大法的书,请你们好好看一下,为你们的生命留一点后路,为了你自己,为了你亲人,留一线希望吧!

虽然我被判刑了,但是我不恨你,我最后还有一点时间,我还是要提醒你,清醒吧!回转过来吧!做个好人啊!你们知道吗?我写这一封信都在为你们流泪。你们想一想我们为了你们的生命,为了你们的未来,坐牢都不怕,都要让你们了解真相,救度你们。我希望你们不要再做恶了,回过头来吧!宇宙大法就在你面前,珍惜吧!人生难得,生命可贵,再不清醒就来不及了,就会下无生之门。

我给你们写这信,是再次提醒你们了,我今天后悔的是我拿判决书时盲目地签了字,连上面写些什么都不知道。我真后悔,我希望你们把我写的字抹了。我不承认有罪,无罪不该去坐牢,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一部宇宙大法。江泽民污蔑法轮功,江泽民的一切谎言都是它自编自演的,它为了它的一己私利和罪恶的目的。你们想想,北京自焚案说炼法轮功的人要自杀,请问犍为县那么多法轮功学员怎么没有人自杀呢?为什么在江泽民的眼皮底下就有人自杀,这是天大的笑话,我告诉你们法轮功学员决不会自杀,因为大法书上说的很清楚,自杀是有罪的,不能杀生,这在大法著作中,有严肃而又明确的阐述。不信你们就看看大法的书籍《转法轮》,看看大法书上是怎么写的。

我真心希望你们都想一下自己,为了你们的未来,不要再做恶了,清醒吧!共同抵制邪恶。

其他被迫害的大法弟子:
罗凤英 女 56岁 嘉阳煤矿人,2001年10月简阳判刑6年。
李丽平 女 嘉阳煤矿人,2001年10月简阳判刑4年。
刘小兰 女 30多岁,犍为三井人,2002年元旦前,楠木寺劳教1年。
肖占秀 女 30多岁,犍为三井人,2002年元旦前,楠木寺劳教1年半。
黄立珍 女 犍为三井人,2002年元旦前,楠木寺劳教1年半。

成文:2002年05月10日  发稿:2002年05月1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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