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10日】2002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国际宗教自由协会代表吉安弗朗科诺思先生
在联合国第58届人权会议大会上的发言
第14 项议程:特殊群体和个人——b) 少数派
2002年4月25日
主席先生:
在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可以享受宗教的自由”。但是政府采取的措施却强烈的限制了这种自由。
有数百万的中国的基督徒和其他宗教的一些成员希望享有这种具体的权利以使他们没有任何干扰的追寻自己的信仰,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当权者对他们实行了严厉的镇压,成千上万的人被投进监狱。
当前,一个遵循“真善忍”的原则进行身心修炼的和平的精神运动团体——法轮功的成员正遭受着中国政府极其残暴地镇压。
最初被政府接受的这个精神运动团体自1999年以来被残酷地镇压。据报道愈10万多成员遭到逮捕。2万多成员不经审判就送入劳改营。350多名成员在关押期间由于虐待和酷刑而死亡。
在这个人权会议的第一周,我们收到的最新报道得知:5000人在长春被逮捕,多达100人被杀害。两名妇女在长春刚刚被(秘密)宣判了死刑。
主席先生:
中国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曾教导说,政治家应修身以积善德,帮助民众过上和平富足的生活。
谢谢你, 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