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1日】我曾经五次到北京正法,四次遭非法拘捕,第四次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当我堂堂正正被看守所的小车送回家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商店买一个电子钟。此后一个多月里,电子钟每天勤勤恳恳、分秒不差地提醒我正点发正念。清晨的那一次我从6时50分开始,7时20分结束。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当我轻轻睁开眼睛,准备结束莲花手印时,我看到电子钟的指针又返回到6时50分!当时我大吃一惊,是师父点化弟子正法的工作没做好退步了?是师父鼓励弟子在正法的路上精进不止,因而向自己先天原始的美好境界又回归了一步?是我发正念时进入了另外空间?望着倒退的时钟我突然悟到,这是师父要我接着发正念啊!正念除恶不是一次就能达到目的的,一定要多次做,尽可能多发正念,我立即轻轻地闭上双眼,立掌于胸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