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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一农妇的质问:是人民公仆还是地方恶霸?


【明慧网2002年4月15日】我是四川攀枝花米易县的一个农村妇女,今年57岁,1994年有幸得法,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使我明白了返本归真做好人的道理,还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我认定法轮大法好,决心一修到底。

修炼后我的身心得到净化,满身是病的身体炼好了,思想各方面都起了很大变化。家人见我身心受益,老伴、女儿、女婿都来参加修炼,一家人和和气气、处处以法为师,炼功后身体受益极大,每年医药费都不用花了,家庭经济得到改善。

1999年7月,江泽民的一句话,命令电视上天天播放诬蔑大法、诬蔑老师的录像,一时间铺天盖地的邪恶笼罩了中国大地。我和我的两个妹妹于1999年11月27日一起进京上访,找到北京信访办说心里话,写了法轮大法好,师父如何教我们做好人……后来我们被攀枝花市驻京办事处的警察用车拉到一个楼上,我们身上的钱财全部被它们搜刮去了,第二天我们被它们非法押上火车,一到米易车站,又有十几个公安的车等着,我们被它们二合一铐在一起,步行走过米易县城长街,走了很久才到公安局政保科,它们罚我们在会议室站了八个小时,骂我们去北京上访是滋事,当天晚上把我们关进戒毒所冻了一晚上。后来强迫照了大头相,说拿去上网,我们不懂什么意思。它们把我们关了六天才释放回家,并非法警告我们以后不准上访。刚到家,乡政府的人就到我家搜查,把我们的书和磁带全部抢走了。

春节临近时,县公安局的警察和乡政府到我家非法要求我们姐妹春节不准进京上访,不准集会,不准去别家,也不准别人来我家,亲戚也不准来我家,上了两个人在一起都算“集会”,不准走亲访友。并且三天两头到我家干扰。于是我们腊月二十八日又动身上北京上访,我们想到天安门炼功,但是还没有走到天安门对面广场上,就被警察强行绑架了,我对警察说我要去天安门找江XX,我说法轮功好,他要纠正错误,别这么做。警察们嘲笑我,推我走,他们记录了我要说的话,后来我们又被攀枝花市驻京办事处的警察接走,在办事处它们把我们身上的钱全拿走了,强迫我们把衣服鞋子脱了,吃剩菜剩饭。每天被非法审问,录口供。一个星期后把我们非法押上火车,一下火车我们又被带上手铐关进戒毒所一个月后罚款200元后释放。

县公安局的警察经常伙同乡政府的人来干扰我们,并派特务监视我们的行动。有一次我到一个亲戚家找点菜秧,第二天政保科的人就找这家亲戚二次,反复追问我去干什么了,听说每个生产队都配备了一个手机,专用来监视大法弟子的行动,发现有大法弟子来就打电话给政保科或乡政府。乡政府为了阻止大法弟子上访,在它们所说的高潮高峰期如四.二五等,它们以各种借口把米易所有坚定的大法弟子抓去乡政府“看管”起来。

在2000年4月25日晚有几个同修到一个山村作心得交流,乡政府的人马上就知道,不久公安局政保科也赶到,把这些大法弟子都抓到公安局,其中就有我女婿。看到它们对大法的迫害,几天后我老伴和女儿也进京上访,他们在驻京办事处受到非人待遇,被强行逼迫交出身上所有的钱,逼他们吃3元钱一个的馒头……10天后被送回本县公安局,非法关押一个月罚200元钱后释放。

6月的一天乡政府的干部领着政保科的来我家把我女婿抓到乡政府,一同抓去的还有生产队的一个女同修,它们问我女婿还炼不炼功,我女婿说要炼,三个警察一齐毒打他,还用电棍电他……一同抓去的女同修还被警察们用电棍电她的大腿、小腿、脸、膀子、手等处,并威胁说不准上访。

同年六月我和三妹,还有同乡六个大法弟子被乡政府抓去,说办什么学习班,还强行拿了我家近40斤大米,说吃一个星期,抢走我的书。在乡政府,它们罚我们站,骂我们上访滋事,还强词夺理地说:“因为你们去上访,到北京天安门滋事,严重影响首都的治安状况、交通次序,因此我们乡干部已停发了几个月工资奖金了,并且防洪款、修路修桥补助及各项代款全部被扣下不给了,全乡群众都恨死你们了,知道吗?”我们说没我们的责任,这不是我们造成的。它们邪恶地说“这回非把你们整垮不可,就是精神上搞垮,看你们还上访?经济搞垮,看你们还有钱坐火车上北京?肉体上搞垮,看你们怎样上访!”还要强迫我们写保证书。我们一听决定绝食。尽管这样,它们还是请了十几个打手押着我们白天干活,晚上收工了,就罚我们立正站着,谁站不好就挨骂挨脚头打,谁嘴动一动就说在背书就被打嘴巴,乡干部和打手们坐在椅子上,不停的吼叫骂人,夜深了还不放我们休息,我们就炼起功来,乡干部和打手们一拥而上,用拳头、警棒、脚头、耳光打我们,把我们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白天还要我们上垃圾车,扫大街,下水泥,到养老院扯草,捞阴沟,冲厕所等,一有空就押着我们跑步。中午干部们吃饭睡觉,打手们轮流看着我们罚晒太阳,(冬天它们让我们受冻,夏天让我们晒太阳),因一直绝食抗议一周后,见我们都瘦了,它们怕在外面干活有人倒下死去担法律责任,就罚我们在乡政府后院从日出站到日落,它们说写了保证书,马上可以回家,有个同修因饿得没站好,一个干部过来一脚头就把他踹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它们怕人看见,马上抬到我们睡觉的屋子里去了,有个同修不写保证书,暴徒就用粗的胶皮电线抽打,惨叫声不断,还用脚头打、打耳光,这个同修忍受不了,被迫写了保证书,还罚他一千元钱。

它们说我老伴和女儿进京上访回来的路费、生活费上边叫乡政府出的,强迫我交一千元钱/每人,我说用不了一千元,它们说包括送他们回来的工作人员的工资食宿费在内……。说不交钱就搬家里的东西,或猪牛羊都要,再不然就要拆房子等,我的子女被迫交了2000元钱,才放我们回家了。

另外有两夫妇因上访回来,这次也被抓到乡政府,因无钱交,又不写保证,干部们开车到他家把电视机、书、炼功带抢走,还抢走两条大肥猪(准备给儿子办婚事用的),后来其子女去求情,写了2000元的欠条才把猪牵回家。

我们绝食到第九天它们怕我们出人命担责任,才把我们放回了家。

不到一个月,它们为了阻止大法弟子7月22日进京上访,提前把我们一共14个人抓去看管起来,过了几天后才放了我们。

同年11月,为了阻止大法弟子向世人讲清真相,公安局大批抓捕大法弟子,全县个个乡镇无一幸免。

2001年正月十六那天,我们乡开始抓人,除我女婿走脱外,我和老伴、女儿、两个妹妹都被抓到县公安局政保科,它们把我们铐在楼梯栏杆上,站不直,也坐不下,不让吃饭喝水,不让睡觉,不准交谈,我老伴被脚铐铐上一天一夜不准大小便,强迫我们承认撒了传单,张贴了真相。天下着雨,风呼呼地吹,警察们在屋里穿着军大衣,关着门在屋里喝酒,烤着保暖器,把我们铐在走廊上挨饿受冻,我们犯了啥罪啊!

我对警察说我家只有八岁孙子在家,无人喂猪,要求放一个人回去,但是他们不放人,不同意。

第五天,我承认张贴了传单,它们把我转到看守所,后来听说其它人铐了一个星期,每人罚款200元,才释放回家。

进看守那天,我遭到非法搜身、查行李。在看守所,我们不配合看守的指令,它们就天天罚我们顶墙,听先进去的同修说,不背监规,它们就用筋竹棍抽打我们,打得我们遍身是伤,直到把竹棍打烂为止,我们坚持不背监规,就天天罚顶墙,一人一间关单间,一天下着雨很冷,看守用脸盆端水泼我们,还骂下流话。

冬天其它屋的刑事犯经常放出来晒太阳,而我们大法弟子就休想,一炼功就给带手铐。

家里带来的生活用品,如卫生纸、洗衣粉不给用,放到库房里,说要另外拿钱在里头买,但他们的东西很贵,比如一把普通的牙刷要3元钱一把,外面两元钱一包的卫生纸而里面要6元一包,5元钱一份的肉最多有二、三片肉和一点小菜……

它们把我关了8个月,释放那天,叫我在几张纸上签字,我心里想的是写什么是他们写的,老师是不承认的,我们也不承认的一份监外执行手续而已,由于还有点执著心签了字了,回家后很后悔,后来写了一份声明给政保科,写了一份到看守所,声明所签的字无效,我不认。

成文:2002年04月15日  发稿:2002年04月1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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