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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法轮功学员呼吁北京停止“杀无赦”命令


【明慧网2002年4月14日】以下是法新社2002年4月12日发自香港的消息。

法新社香港4月12日讯,香港法轮功呼吁北京停止“杀无赦”命令,据称这一命令是在中国电视网播放有关该团体的电视片后,为镇压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而下达的。

大约100名法轮功成员周五在位于中心商业区的渣打花园静坐抗议,呼吁中国主席江泽民停止迫害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女发言人许张绮娴说,法轮功团体3月5日于东北城市长春在一个有线电视网插播节目后不久,江泽民就下达了“杀无赦”命令。

许说,这次违反中国政府禁令的插播事件令长春市当局大窘,当局随即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镇压行动。

她说,“我们想让北京立即停止这场骇人听闻的死刑令。”

许还称,在长春,当局已经“向在城内发传单的法轮功学员开枪。”子弹对准法轮功修炼者的腿部,已经使“数名”学员受伤。

星期五晚上,法轮功团体还举行了烛光守夜活动。4月2日,中国警察逮捕了18名与违禁插播事件有关的法轮功学员。

两部(真相)电视片向长春电视网的30万订户播出,估计观众可达一百万。其中一部特别播出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镜头。他来自中国长春,现移居纽约。

根据法轮功修炼者所述,3月5日,这两部电视片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几个电视频道持续播放了大约40-50分钟。

自从1999年7月该团体被查禁以来,人权组织估计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徒刑,数万人被送入劳教所。

但是,由于香港从英殖民地回归中国统治时所达成的“一国两制”协议给予了香港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轮功因此在香港没有被禁止。

成文:2002年04月12日  发稿:2002年04月1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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