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28日】尊敬的XX女士:
作为德国国会人权委员会的成员,我的同事、国会议员XX女士给我介绍了您所提到的情况。
我可以向您保证我们曾和法轮功多次对话并定期接到书面资料,对于法轮功受迫害的情况我们很了解。
在去年我们的代表团去中国时,我们在很多次对话中屡次提及(中国的)人权侵犯。我们的外长费舍尔也呼吁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
我们一定不会放松对中国的一切人权侵害的谴责,包括死刑的执行、所谓的“劳动改造”(行政拘留) 、对异议人士的迫害和对不同信仰和宗教团体的镇压。
致以亲切的问候!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