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80p.html |
大赦国际:为了中国长春法轮功学员的人身安危 |
【明慧网2002年3月20日】编者注:以下是大赦国际呼吁采取紧急行动、保障长春法轮功学员人身安全的一份公开文件。各地法轮功学员如果参与,希望相互提醒,注意电子信址等信息的安全保密,将公共信箱与工作信箱分别使用,这也是为了对大法负责,对其他同修负责。谢谢。 大赦国际公开文件,日期:2002年3月15日。 文件索引号:ASA 17/011/2002 UA 81/02 据报导,在吉林省长春市一次公安镇压行动期间,有几十名被疑为法轮功精神运动成员的人被捕。大赦国际相信他们有极大的受到折磨或虐待的危险。 3月5日长春法轮功学员通过国营有线电视插播支持法轮功的电视片后,警察进行了一次大搜捕。据报道,当地警察在3月8日称已逮捕了一位与此事件有关的人,而且正在搜捕另两位涉嫌者。另有媒体报道说已有3人被拘,但没有提供更详细的情况。 从那以后,据报警察在全城设置了检查站拦截行人进行盘查,已有数十名据说是法轮功学员的人被拘。 背景资料 自从1999年7月此精神运动被作为“对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威胁”而遭查禁以来,数以万计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被任意拘禁。一些学员被刑事起诉,并在不公正的审讯后被判刑,另一些未经审判被送入劳改营。据报他们中许多人在拘留期间受到折磨或虐待。 法轮功方面说一个特殊的政府机构“610办公室”被设立来专门负责对法轮功的镇压。此办公室2001年发出了口头命令,允许警察和其他官员在这场镇压中不受法律约束。该命令称如果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期间被殴打致死,他们不承担责任。 据报从1999年查禁法轮功以来,已有超过350名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期间死亡。 法轮功学员在长春电视台插播的节目包括了在长春出生,现在美国的法轮功精神领袖李洪志的镜头,还包括一部谴责(江泽民)政府去年导演所谓“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的事件的(真相)影片。自焚事件的镜头(被官方)在中国广泛播放,显然是试图引导公众舆论反对法轮功。 建议采取的行动:请尽快用汉语、英语或你自己的语言递送呼吁信: -敦促当局保证所有在长春电视插播事件中或在随后的警察行动中被拘捕的全体人员的安全,并公布他们的名字和下落; 请将呼吁送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 传真:+86 10 6 520 6722(司法部代转);+86 10 6 529 2345(司法部代转) 电报: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公安厅厅长 电报: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 请立即递送您的呼吁信,如果在2002年4月26日以后递交呼吁信,请与国际书记处或你所在区域办公室联系。 |
成文:2002年03月15日 发稿:2002年03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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