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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法弟子受迫害三例 |
【明慧网2002年3月20日】 1、张鹏,男,出生于衡阳市,毕业于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南华大学(中南工学院)电气工程系教师,通过自学取得全国律师资格证书,分别在衡阳市和广州市从事过律师执业工作。1999年初修炼法轮功至今,体悟到大法的神奇伟大和法轮大法是万古难遇的正法修炼。1999年7月,窃国大贼江泽民为满足个人私利权欲,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迫害善良民众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10月本人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关押在衡阳市白沙洲拘留所(戒毒所),此后释放半个月又被绑架关押,连续三次,关押期间,被恶毒地关押在戒毒人员中,在干部的指使下,遭到戒毒者体罚折磨,包括下雪天气剥衣服淋冷水;同时,南华大学(中南工学院)强行将本人人事档案调离,剥夺工作权利。在2000年元月,本人被亲属从戒毒所所谓的“取保”出来时,已经成了无工作单位和无任何经济来源,而且满身伤痕的、随时可能再被非法关押的人。从此被迫流离失所。2001年2月在长沙市被绑架,此后受到衡阳市公安局政保科的周著文、钟智华为首等人的酷刑,威逼、诬陷,并先后关押于衡阳市公安局招待所、衡阳市第一看守所、长沙市省公安厅看守所和衡阳市第二看守所至今。11月2日,与另两位修炼者丁时坤、李学先一起在雁峰区法院“开庭”。在庭上,我们三人严正正告陪审人员:我们无罪,所谓的“证据”都是在某些公安办案人员酷刑、威逼欺骗下捏造出来的,是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借口,修炼没有错,向世人讲清我们受迫害事实更没有罪,还我们清白!9日所谓的“判决书”以“莫须有”之名强加我“十年有期徒刑”,丁时坤“九年”和李学先“七年”,我们都拒绝签收表示抵制,为向更多的人讲清法轮大法真象,揭露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和修炼者的卑劣行径,还大法和我们清白,我们向衡阳市中级法院上诉并控告那些邪恶之徒,同时呼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12月24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虽然,法院事先公告本案是公开开庭,但当天上午,法院的警车将我们三人从小巷口送进法院,绕开大门,且选择地下室一间审判庭开庭。在庭上我们三人本着善念和慈悲面对陪审各位,同时以大法中修出的威严和正气,一一揭露区法院的“判决书”的荒谬和邪恶,指出其中“认定的事实”是虚假的,“认定的证据”是酷刑威逼、欺骗下捏造出来的,是非法的;“适用法律上”是完全错误的。为弄清本案的事实真相,我们三人还要求法院传唤“判决书”上所提到的证人及公安办案人员到庭对质:传唤曾见证过我们受到酷刑和各种非法折磨的关押场所的工作人员及其他被关押人员,当庭验证我们身上的伤痕等。我们严肃地声明:真理是不怕辩驳、检验的,事实是能够公开的,透明的,正邪是每一个有人性、有善念的人能够区分的,我们希望有关我们的一切都向全社会公正的,不被任何歪曲地公开。 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所有生命都将得到可耻的下场。 2、李学先,男,1976年4月生,郴州嘉禾人,1996年6月入党,同年以“湘潭市96届特优大中专毕业生”,应聘分入中日合资中建(长沙)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从事预算管理工作。2000年4月因上访被非法拘留,关在长沙长桥拘留所,4月28日释放。公司作出留厂察看一年处分后被强行送回原籍,并剥夺其准备参加的自学考试资格。回农村后,迫于生计在县城某建筑工地打小工,从事挖土方,挑砖等苦役,因坚持向土建老板及工友们讲清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理解与同情,7月9日却被嘉禾县内保股非法搜查工棚,并抢走大法书籍,因坚持要求归还书籍,从7月10日起被非法关押25天期间被强行开除工作、干籍,并以公司名义开除党籍(违规行为),8月5日被长沙市井湾子派出所石杲等人以威逼、欺骗的卑劣手段将长沙户口迁回原籍,实际至今无下落,被迫流离失所。同月为谋生重返长沙。2001年2月底被衡阳市公安局政保科绑架遭到周著文、龙波等人使用刑具折磨、威逼和诬陷,其间发生两次暂时性昏厥,双手至今留有两道很深的伤痕,后又被关衡阳县看守所,长沙湖南看守所,非法关押审问期间,稍有不顺便遭一顿毒打与折磨,2001年4月26日转衡阳市二看至今。11月2日被无理开庭,庭上他以口头及书面形式声明我们大法弟子是在受迫害,是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千古奇冤的一部分,并对周著文、龙波等坏人向检察院、法院提出控告。9日被强加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目前正在上诉。 3、丁时坤,女,出生于湘潭,曾任教几年后投身于事业,于93年设计过专利,得过金奖,已列入当代《中国名人录》。95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明白了人活着是为了返本归真,破解了曾经迷惑不解的谜,百慕大三角洲——人称魔鬼三角之谜,UFO——人称飞碟之谜,人体结构与宇宙结构的天体对应关系,物质的存在是为什么等等,体悟到法轮大法修炼以修心性,提高心性为本,以心养德,以德化功。感悟到大法修炼,净化心灵,健康身体,法轮大法修炼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 99年7月20日以后,江泽民仅因为饱个人私欲、权欲利用窃取的党和国家的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不惜栽赃、陷害等一切流氓手段,对大法及大法修炼者进行疯狂的迫害。99年7月22日以后我一直被监视居住,电话被窃听,包括我父母姐妹家的电话全部被窃听。99年11月,2000年2月因大法资料的传播和进京进谏而被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3月被取保出来。6月又被强行拖至拘留所再行关押,拘留原因仅只因我96年起任法轮功湘潭辅导站负责人。我在被强行关押期间向市局申诉我被强行关押,且抗议公安的无理行径,得到复诉后,我被放出。99年7月至2000年6月23日不到一年,被市局、分局其它几家厂矿公安共抄家8次,无法安居。为避免再遭迫害,我外出谋生。出来后十多天,约7月底至8月初被市局定为在逃犯并通缉。从此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2001年2月3日在长沙再度被抓遇难,次日由衡阳市政保科接至衡阳,在途中双眼被遮蒙,手被反铐近7个小时。2月5日凌晨2点多被关押在衡阳市收遣站,当日起连续多日被市局政保科以周著文、钟智华为首等人的严刑拷打,单吊铐、双吊铐、反铐、背铐等等。各种各样刑具被广泛使用在善良的大法弟子身上。双吊铐是双手吊挂,脚尖落地,全身重量全压在脚尖上,不准上厕所,致使小便失禁。背铐(“背宝剑”)是铐在手的小臂上,后背与双手背铐中间用力插入长圆木棍,木棍上盖上大抽屉,被周著文用力摇动木棍,绞拌痛得昏天黑暗。双手一字铐,是双手用铐,用力反向拉扯,一扯就是6个多小时,周著文用皮鞋踢我后腿强迫下跪几十次,由于拒绝下跪,更遭多顿毒打,手被背铐,用直径约5CM粗,长1米多的木棍,抽打腰部、臀部、大腿、小腿,全身遍体鳞伤,惨不忍睹。左手与右腿肿大麻木,左手近一个月失去知觉,淤血淤积,几乎致残,两个多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洗澡、洗头、洗衣服、脱衣、穿衣、上厕所全靠别人照顾。还被周著文用长布绕脖子2圈勒脖子几乎窒息。面部被周著文、龙波、钟智华,还被一个不知名的大约25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打得面目皆非,左眼内血往下流,右耳被钟智华打得耳鸣半天。其中有一次被周著文、钟智华吊挂后昏厥,四人抬我进监房,湿透了内衣内裤的我在昏厥后醒来,更觉冰凉。有一次周著文残忍到把我强行往男监拖,边拖边骂,语言极其肮脏下流。我用尽全力抓住铁槛,严厉制止它们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周著文才罢手。周著文对我连续多日用刑后,见我瞳孔已放大,说不出话,全身无力,怕我死掉。又换一个地方折磨我。现我小腿胫骨、手大腿、踝骨常抽筋。它们为了逼我写悔过书,用皮鞋踢小腿、胫骨,用穿皮鞋的脚用力拧着踩我的脚尖,边踩边咬牙切齿,边骂那卑鄙的言语。种种令人发指的残酷折磨,目的是逼迫我们放弃修炼,我们坚信大法坚不可摧,我们同化最高宇宙特性真、善、忍,没有错,也不会向邪恶妥协。因为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最高真理。我这次被抓辗转多处关押地方:长沙雨花亭派出所——衡阳市收遣站——长沙市洞井铺派出所——省公安厅招待所——衡阳市公安局207房——衡南县看守所——省公安厅看守所——又转衡南县看守所——衡阳市第二看守所,所到之处很多世人听说真相后,都为之感动,流下同情理解的泪水,并深表敬意。 11月2日我们一行三人被所谓的公开开庭,实为秘密开庭,我们本着慈悲与善念,严正言词,正告陪审各位:公诉机关指控我们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冤案,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我们修大法无罪,做高尚的人无罪,做好人无罪,是江泽民一意孤行,树众敌,失民心,包括你们也是被利用的一根打人的棍子而已。 11月9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我9年有期徒刑。针对这种无理迫害,我已于11月13日向中院提出上诉。12月7日市局及610美其名曰为我们“平反”,实为又设陷阱,摄相录音齐全,目的是为进一步迫害又耍花招。我在此非常郑重地威严地告诉他们:江泽民为饱个人私利,玩着纸包火的游戏,把上亿人推向政府的对立面。我是讲清法轮功真相,揭露邪恶是对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愿天下百姓觉醒,不要再受江氏流氓政府的谎言毒害,我心我境界中一切正的威严的法力,铲除一切邪恶,为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负责。 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惨遭史无前例的残酷迫害,乃万古奇冤,仇恨真善忍,即是仇恨天下所有善良的人们。我们承受无名苦难,用血和泪呼唤正义和良知,愿天下善良的人们更进一步看清邪恶的真实面目。 大陆大法弟子 二00一年底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20491.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20491p.html) |
成文:2002年03月20日 发稿:2002年03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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