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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讲清真象,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大法坚不可摧》)

    血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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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2月28日】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它是一件血衣,是一件写有大法弟子五项条件和签有大法弟子名字的血衣。它是我开始把自己真正视为大法弟子的见证。

    故事发生于2000年10月,作为当事人的我,今天怀着感慨的心情记录如下:我是2000年9月30日晚在小区贴真相材料时被抓的。因为学法不深,怕家里人着急,说出了自己家里人的情况。于是在深夜,和第二天一整天的情感与理智的拼杀中,筋疲力竭。我向亲人们和警察们以我的亲身经历洪了法,我拒绝了说出同修的名字和电话,选择了坐牢。

    我的哥哥当着警察和亲属的面对我说:“现在结果基本已定,你最轻是拘留7-15天,严重的话那就是6-15年。”到现在我都很奇怪,为什么是由他而不是由警察告诉我这一切。我父亲也说:“该说的话我们也都说了,怎么选择就看你的了。我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你知道该怎么办。”

    我点点头,请他们都回家,我说:“放心,我过几天就回家。只要你们沉住气,把一切都放下,我就什么事都没有。”

    在派出所录口供时,最后警察问我:“你以后还炼不炼?”我说:“不炼以后有病找谁去?找你呀?”他说:“找我来,我负责。”

    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过关了,但是不。有一个小警察下了班还不走,在关心我的同时,也着实地吓了我一下。他说他一开始觉得我的智商只有12岁小孩儿那么多,到后来才是由衷地敬佩。他嘱咐我丈夫去拿来衣服、买来饭菜,我说没有胃口还强迫我吃,说:“里面的饭头三天吃不下,你已经一天没吃了。”等等。他和其他几名警察都嘱咐我说,如果里面有人打我,就找管教。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管警察叫管教。

    到了晚上8点多,朝阳分局来人来车,我被押送到位于朝阳区三间房的拘留所。
    在卫兵把守的铁丝网高墙里,一切都是阴森森的。我们先体检。我去上海出差住五星级饭店穿礼服时戴的项链忘了摘,被警察责令摘下放在桌上,后来也没还我。我还看到有钻戒、相机等大法弟子的贵重物品,让我联想起二战时期纳粹集中营的故事。

    我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一间办公室,听到楼道里一个警察在大声地训斥一个年轻的女弟子。女孩儿不说姓名,被不知什么东西打了而惨叫。

    我真应该感到惭愧,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向内找。但是,我没有。在三十七、八个小时未睡觉的情况下,我只想这一切都快点结束,让我赶快安顿下来,我要睡觉。邪魔就是在我们最松懈的时候钻了空子。

    管卷宗的警察最后问:“你以后还修不修了?”我奇怪的看着他,说:“你问我,我当然要修了!”

    警察笑了,他说:“我不是问你心里怎么想的,我是问你,我往这上怎么写?”他在暗示我,我们可以做一个游戏,我知道法轮大法好,他也知道法轮大法好。这些只不过是写给上面看的。

    “你就写……”我的眼前晃动着父亲的面庞,“你就写不炼了……”我的声音小下来。

    警察仍然笑着。一切都很平静。

    警察要求我签字。

    我一百遍地回想,当时,我可以拒绝签字,告诉他说,对不起,我错了,请你重写。可是,事实是,我没有。

    我没有拒绝签字,我没有请他重写。今天,在记载当时的事时,我仍然流下痛悔的泪。我没有发现在这一事实后面,我有多少的执著。

    我只是机械地签了字,心情沉重。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签血书的原因。

    这是我的耻辱,是我一生做人的最大失败!

    我在接下来几天的修炼生活中,吃惊地发现原来自己以前什么都没修,只不过看了几遍书,会五套功,法也不会背,苦也没吃过,还自以为是,平时不愿和同修来往,以为别人都不如自己修得好,以为自己对老师的话领会得深。

    在该我向管教洪法时,我发现我不能像其他学员那样,用老师的原话来讲;我忍得不够,居然急了,对牢头说出“你活该”这样的话;在我想打破邪恶的干扰带头背法时,几次都因为背法背得不熟练而作罢。同时,我看到了法的伟大、神奇,师父的慈悲、宽容。我绝食绝水抗议没事,挨打不觉疼,我感到自己在迅速的提升,被大法同化。师父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执著和其他弟子的伟大,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修炼,让我明白了其实师父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法,是多么值得珍惜啊!而以前,我荒废了多少宝贵的时间,把精力放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地把自己当做炼功人。

    空闲的时候,我一遍一遍地想,如何去弥补这个不能原谅的错误。我一遍一遍地默背老师的经文“真修”,眼泪哗哗地流。我下了决心,要用行动去洗刷自己的耻辱。我还许愿要出去后好好学法,抄书,背《洪吟》,好好洪法,讲真相,好好地修自己,去掉自己的执著。

    10月7日上午,当一个弟子提议把血书写到一件白衬衣上时,我立即表示赞同。我们扎破手指把血放在矿泉水瓶盖里,再用圆珠笔杆蘸着写。血,一次只能挤一点,太多就凝固了。我们先写了五项条件,然后签了字。

    “五项条件:
    一、 还我们的老师李洪志师父清白;
    二、 还法轮功清白;
    三、 无条件释放所有关押的大法弟子;
    四、 公开发行大法书籍;
    五、 严惩罪魁祸首江泽民、罗干、李岚清、曾庆红等。

    全体大法弟子
    2000年十月七日”

    我是第一个签名的。当我把名字工工整整地签在衬衫的左胸前—心脏的位置时,我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发自内心的呼唤,把自己当做了炼功人。

    我们都知道,签了名的血衣交给警察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是为了证实法,我们不怕坐牢牺牲。

    我是当天下午被释放的。这件血衣,在16天后,又签有20多名大法弟子的名字,被那位倡导签血书的同修带回家里,照相留念。她考虑到这么多大法弟子可能会再次入狱,决定带回家。当她离开拘留所时,她义正辞严地向管教提出了以上五项条件,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应做的事。

    由于当时有混入牢房冒充大法弟子的人,我们都自觉地只互相交流体会和悟到的理,加之我在签字后即被释放,我无法知道其他签名弟子的情况。

    她们现在怎么样了,还好吗?我在此真心的问候她们,请她们和我一起回忆那珍贵的时刻,别忘了我们的誓言,并希望她们已经发表了“严正声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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