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6/41739p.html


媒体报道:社会各界关注香港二十三条立法


【明慧网2002年12月26日】

  • 自由之家:香港新立法严重威胁言论自由

  • 伊利时代新闻报导说民众反对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 自由亚洲电台:欧盟等国际组织呼吁港府立法不要损害香港的人权和自由

  • 自由亚洲电台:人权团体呼吁延长23条咨询期

  • 世界日报:[旧金山]湾区电视观众多反对23条

  • 自由之家:香港新立法严重威胁言论自由

    2002年12月19日纽约消息 - 自由之家今天在一篇新报告中说,香港政府在提出新的立法时必须遵守国际准则;从目前的大纲来看,新立法严重地威胁到言论自由和其它基本权利。

    香港特区政府目前正准备就特区基本法23条要求的国安法立法,要求惩罚叛国、煽动、和分裂行为及其他罪行。

    最近发表的咨询文件概括了政府立法的方案,但政府拒绝公布一个更详细的“白皮书”。12月24日是公众提供反馈的截止日期,预定2003年7月最后通过立法。

    包括学生、记者、人权活动家、宗教团体及商业机构一直谴责这条法律,称其直接威胁到5年前香港从英国移交时保证的香港公民享有的基本公民权利。批评者们呼吁国际社会人士分析咨询文件并向香港政府表达他们的观点。自由之家的报告是基于2002年11月赴香港的事实调查团的调查。

    该报告可从网上获得。网址是:www.freedomhouse.org/research/specreport.htm

    自由之家执行主任詹尼佛-温瑟(Jennifer Windsor)指出,“自从1997年7月香港回归中国,香港居民认为公民权利在慢慢地被削弱,”她说,“我们的结论是,这个覆盖面甚广的立法将成为进一步限制特区基本权利的机制。”

    在采访中,许多香港记者告诉自由之家,他们已经实行自我审查,并避免报导中国内部政治争斗或其它诸如台湾和西藏的敏感话题。在新立法下,因为害怕被控叛国罪,记者会不得不避免报导从政府或其它来源泄露的消息。民主活动家会因(和平的)不同见解或其它形式的非暴力抗议而面临颠覆罪的起诉。

    自由之家报告发现:咨询文件充满模糊及泛泛的语言,不符合国际标准,而且会给予香港政府极大的空间去任意压制基本自由。即使不实施,该立法也会在香港造成行使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敌视环境,因为居民会对参加和平的政治活动或自由表达有争议性的观点犹豫不决。

    “香港必须遵守国际准则,保证立法草案内容清晰、明确、详尽,”温瑟女士说。“这样的法律尤其要保护基本权利及自由,并有助于提倡言论自由的大气候。”

    报告也要求香港政府以“白皮书”的形式公布完整的立法草案,并允许公众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的分析。


    伊利时代新闻报导说民众反对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伊利时代新闻2002年12月23日报导,香港陷入了经济困难、信任危机和政治权力的争斗之中,它最不愿意见到的事情就是人们对其民主自由的未来产生怀疑。

    尽管公众反对“反颠覆法”的呼声越来越高,香港特区政府仍然决定推行这一新立法。

    自从有关新立法的咨询文件9月份公布以来,关注的声音就一直未断。

    从国际大赦和世界报纸协会到跨国银行和商会,各类团体组织都已加入进来,高调发表了表达关注的公开声明。

    本月早些时候,成千上万的示威者游行穿过香港中心抗议这一立法建议。组织者称这是自5年多前结束英国殖民统治以来最大的一次示威游行。

    反对立法的“不仅仅是大众媒体和一些政治家”,香港民主党创建人之一,著名人权活动家李柱铭说。“银行家、律师、商人和图书管理员都反对。这些难道还不够吗?”

    即使美国总统布什也短暂地卷入到这个辩论中来,因为他感到不得不强调“维护香港市民权利”的重要性,因此在中国主席江XX10月份访问美国时,他说了这样的话。

    反对这一法律的人担心它会限制包括媒体自由在内的言论自由;限制经济信息的流通;甚至会导致一些团体被取缔,比如法轮功精神运动,因为他被北京的中央政府视为不受欢迎的团体。

    更广意义上,许多评论家认为,这个立法将会严重动摇自香港从英国属地转为中国的准自治特别行政区后为保护香港民主权利和法制而进行的5年的政治尝试。这种模式被称作“一国两制。”

    据香港政府所言,立法的咨询文件有三个月的咨询期,将于本月底结束。过后该法律的最后版本将会“尽快地”予以公布。由于60位香港立法委员中的36位是政府指定的,因此法律的通过实际上是肯定的了。

    但是,有迹象表明政府还是想舒缓压力,它会撤回提议中的赋予警察的搜查和逮捕方面的新权力。港府也曾经拒绝在向立法会提交最后版本之前公布立法草案进行讨论,但现在则暗示它可能会让步。

    最主要的因素是,西方式的民主和法律体系使香港成为有吸引力的亚洲金融中心,并使香港成为外国人与混乱但庞大的大陆市场做生意的最佳地点。

    但政府至今都拒绝公布有关该法案细节的“白纸草案”,同时还存在着有关立法时间的问题,而且香港政府对民主的承诺也引起了人们的怀疑。


    自由亚洲电台:欧盟等国际组织呼吁港府立法不要损害香港的人权和自由

    自由亚洲电台2002年12月24日报导,欧盟周一晚发表声明,表示正密切留意香港特区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认为立法关乎香港的国际形象,以及香港能否继续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声明说,香港的优势在于拥护法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欧盟特别关注港府的立法建议中,涉及域外管辖权、与外国政治组织联系、及在中国大陆被取缔组织在香港的从属组织等方面,认为部分建议罪行的适用范围太广泛,又担心立法有可能妨碍资讯流通和影响新闻自由。欧盟呼吁港府确保立法符合《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有关保障人权和自由的部分,坚守“一国两制”原则。

    美国、英国、澳洲和加拿大政府早前先后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表达关注。美国副助理国务卿卡频特接受美国一家华语电视台访问时表示,美国总统布什已就二十三条立法,亲自向中国国家主席江XX表示关注。

    此外,设于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表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公开信,担心港府利用立法的机会,将中国大陆的法律标准套用至香港,认为港府应先建立民主机制,才草拟立法。

    在二十三条立法谘询期最后一天,反对立法的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民间人权阵线,以及支持立法的乡议局、工联会等多个组织,先后到香港政府总部,递交二十三条立法意见书和签名。其中,民间人权阵线共收集了十七万个反对立法的签名。

    约五十名基督徒则在立法会外举行祈祷会,题为“平安夜中的不平安”。罗马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呼吁香港人以平安的心面对二十三条立法。

    香港保安局署理常任秘书长汤显明说,港府在三个月的谘询期内共收集了九万多份意见书,其中部分是反对港府的立法建议,完全反对立法的只占少数。他说,港府会尽快完成分析,希望可于明年二月公布条例草案。


    自由亚洲电台:人权团体呼吁延长23条咨询期

    自由亚洲电台2002年12月24日香港消息: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咨询期限在星期二结束,香港保安局秘书长汤显明表示,一共收到800多个团体9万份意见书,其中个人意见书有7千多份,包括支持和反对第23条立法的不同意见,咨询是成功的。

    星期二仍然有多个团体到香港特区政府总部请愿。由40多个团体组成的民间人权阵线代表递交了有17万市民签名的请愿信,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请愿代表表示,23条立法剥夺人权,严重威胁信仰、新闻及言论等自由。

    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日前发布新闻稿,呼吁延长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咨询期限。中国人权建议香港政府发布一份正式的白皮书,以让公众对立法草案的具体的语言进行评议。


    世界日报:[旧金山]湾区电视观众多反对23条

    世界日报2002年12月25日报导,针对谘询期于24日截止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问题,湾区民众也在电视叩应节目表达他们的看法,以反对者居多。

    在23日夜间播出的26台的话越地平线节目,以「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看法」为题,支持与反对意见兼而有之。

    参与电话叩应的观众表示,现在为23条立法,对于经济情况不好的香港而言,不是最好的时机,将造成投资信心大减;另有圣荷西的侨胞指出,23条的界定很模糊,以中国大陆的「反邪教法」来说,以「利用X教妨害法律实施罪」为由,三年多内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

    另有侨胞认为,23条是「莫须有的」,「对民主不适合」,不过,香港政府受到基本法的限制,也没有办法不立法;刚自香港回美的圣荷西居民则说,23条立法的详细内容应该明列,否则问题会很严重,把香港视为「颠覆基地」是很荒谬的。

    另一圣荷西居民表示,23条立法没有这个必要,香港在殖民地时代经济繁荣,有东方明珠之称,虽然当时不算很民主但是很自由,23条立法后对于自由将不可避免发生影响。

    一名屋仑的居民认为,23条立法前的争议,就是负面大于正面,立法后会有更大争议,反而造成社会不稳定。旧金山居民指出,在美国有保障,是因为有公共论坛,议会能有代表,说话不被打折,港府急着为23条立法,因为中央施压。

    ……

    民调指出,香港人有46.7%反对23条立法,20.4%支持,64%认为23条立法不会成功。

    ……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30/30331p.html)

    成文:2002年12月25日  发稿:2002年12月2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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