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8/41242p.html


北美各法轮大法佛学会关于第23条立法致香港特区政府的联名公开信


【明慧网2002年12月18日】

尊敬的香港特区政府:

2002年9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有争议的反颠覆法提案,引起了海内外的强烈反响。出于对香港自由人权、繁荣自主的关切,我们特在此向香港政府表达我们对第23条立法的看法及关注。

正如许多专家指出,香港特区现行法例大致上已涵盖第二十三条所开列的罪行,无需额外立法,立法建议非但无助于国泰民安,由于其渗透进去的因素动摇了国家赖以长治久安的道德良知与人权法治的基石,反而可能在香港导致思想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与权利的丧失,以至“一国两制”的崩溃。例如“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等概念的界定是“反颠覆法”的关键要素,而香港政府可以照搬大陆对这些概念的界定与有关判断,对在港相关团体及个人治罪。

在中共的极权统治下,对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等概念的定义可以随个别当权者的意旨无限扩展,假借破坏国家安全与稳定、泄露国家机密的名义逮捕和平活动的异见人士,禁止、取缔某些团体结社之事层出不穷。向海外透露国内某处爱滋病泛滥,或向媒体揭露精神病院关押虐待法轮功学员,甚至报导工人大罢工都可能被强加上述罪名。而且,这样的法例很容易被用来打击大陆当权者所不认同的在港团体、媒体和人士。

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实质要害在于,中共极权者将其独裁意旨凌驾于政府与民众之上,企图通过所谓法律手段将其侵害人权自由、打压法轮功及其他和平团体的暴政向香港延伸。如果香港政府与民众任其在立法问题上打开缺口,不单法轮功会受到打击,往昔以自由开放见称的香港,有一天会变得与专制下的中国大陆并无两样。

在决定香港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我们希望香港特区政府不要秉承中共极权者的旨意,成为扼杀香港自由民权的帮凶,而是能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抵制极权暴政,但至今香港政府的态度实在令人担忧。事实上,滥用现行法例来限制言论、集会自由的做法,及在处理法轮功活动上,港府皆已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今年3月14日,原意用来处理贩卖活动阻街的法例,也被用来迫害进行和平请愿活动的法轮功学员。而今在专制极权者的胁迫下,特区政府又匆匆抛出了所谓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文件,打着所谓“维护国家安全”的旗号,异常凶猛地针对着被大陆取缔的法轮功团体,以及冲击着香港人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中国大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在三年多的镇压中,无论承受多大的压力,都坚持不懈地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这场无理的镇压。千百万按着“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的无辜百姓,只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监禁、劳教、判刑甚至迫害致死。三年多的血腥镇压消耗了多少财力物力,招来了多少国际谴责。法轮功学员“停止虐杀”、“尊重人权”的大声疾呼,与越来越多支持正义的国家及民众的共同努力,正在有效地制止极权暴政向国际社会的推延,正在开创着人类和平美好的未来。

香港,这颗国际瞩目的明珠,在百年风雨、百年璀灿之后,今天,已到了能否继续保持自由与繁荣的历史关头。在此严峻时刻,我们深深感到不能再让香港成为江泽民输出极权暴政的受害者。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假借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等等藉口打击无辜善良的做法;我们愿意与香港人民一起制止暴政延伸,共同维护香港的自由与美好;我们更希望香港特区政府能真正尊重港人的自由与权利,做出光明的抉择,切勿自毁前程。

此致,

敬礼!

纽约法轮大法佛学会
华盛顿特区法轮大法佛学会
美西法轮大法佛学会
美东南法轮大法佛学会
新英格兰法轮大法佛学会
美中法轮大法佛学会
加拿大法轮大法佛学会
休士顿法轮大法佛学会

2002年12月15日

成文:2002年12月15日  发稿:2002年12月1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4:04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