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3/40901p.html |
人权讲座:向台湾高中师生谈香港23条立法及法轮功人权迫害(图) |
【明慧网2002年12月13日】台湾教育部近来致力在各级学校推广和加强学生的人权知识教育,台东高中于2002年12月11日邀请法轮功学员朱婉琪律师来学校向超过700名师生以人权为题发表演讲。朱律师开场便说明青年学子是国家人权发展的希望,在民主法治国家唯有对人权成熟了解的人民,才能真正有效监督政府的人权立法和人权实施。之后,深入浅出地向年青学子介绍廿一世纪人权发展趋势,包括人身权中的生命权和生存权,言论自由、出版及集会结社自由、政治权中的平等保护和经济权中财产权和工作权的现代内涵,活泼生动的举例使高中生易于了解及接受现代人权的理念。 在提到香港及中国的人权迫害实例时,同学们特别仔细聆听朱律师绝无冷场的精彩说明,这场人权演讲不仅获得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该校训导主任并总结地提醒同学们应该到网上连署反对第23条立法,正视法轮功的人权问题。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8/29896p.html) |
成文:2002年12月12日 发稿:2002年12月1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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