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1/40788p.html |
外界参考:必须停止干扰国际对华广播──读美国之音社论有感 |
【明慧网2002年12月11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参考资料皆为非修炼界人士所撰写,不一定和法轮功学员的认识相同。) 美国之音电台最近在一篇社论中指出:中共政权长期干扰“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还封锁这两个电台的电脑网址和电子邮件服务。为了反制中共的干扰,他们只得加强发射功率和增加发送频道,为此,每年要多花费约450万美元。据他们估计中国为了干扰这两个电台也要花费相同的资金,他们希望中国停止这种干扰。(见《大参考》2002年11月26日) 美国之音说出了中国民众的心声。中共有关部门早就应该停止殃民祸国的干扰外台活动。 ***“收听敌台”曾是“罪状”*** 1962年,“大跃进”之后,我带着一大堆难解的问题,在山东大学的集体宿舍中,利用同屋的一架电子管五灯收音机,偷听了“美国之音”,不想门外有耳,被人举报,这就大祸临头。揭发批判的大字报贴满了墙。“反革命分子孙文广偷听敌台,妄图叛国”的大字标题很是吓人。 但是,我心中始终不服,我想“听”还犯法吗?我讲的话你可以说“反党反社会主义”,我还没有讲呢,你们批我什么?收听不同的声音还犯罪吗? 我不但心中不服,在批判会上也不承认收听“美国之音”的错误。 后来,关牛棚,关监狱,我从来不检查这项错误,而且一有机会就继续偷偷地收听外台,当然干扰非常之大,困难很多,要时刻提防别人举报。 ***外台给我提供了信息,开拓了思路*** 1982年离开监狱之后,收听外台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事件的前后,外台更是我获得信息的重要来源。“六四”时外台做了最充分的报导,“六四”早晨三、四点钟我听到开枪杀人的消息后,急忙将这一消息转告给还在睡觉的亲友。 每逢出现重大事件,外台如“美国之音”、“自由亚洲”、“法国台”都能及时全面地报导,他们的报导比新华社的报导更早、更准确,很多消息和社论在国内是绝对看不到的。 “六四”政府开枪杀人,在当天清晨外台已经广播,而新华社的新闻中提到有人死亡,却是很多天以后的事,而且死亡的数字也大大的缩水。后来“六四”死人的事,成了大陆媒体的禁区,谁敢独立报导? 这次“十六大”的常委人选,在十六大召开前一周,外电已经做了准确报导,而在大陆却只能在大会闭幕后见报。 回想“大跃进”当中,有近3000万人饿死,而中国的报刊上竟无饿死一人的消息。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只能从国外的电台中听到。 “文革”中大陆媒体一律是赞扬、叫好,莺歌燕舞,因为新闻过滤,所以当时从大陆报纸上看,很多外国人都是拥护“文革”的。 但那时在外台广播中却有不少对“文革”的批评声音和反对的声音。当时中共当局把这些反对声音一律名之曰“反华”,但几十年后再看那段历史,错误的是中共,正确的观点却在外国的主流媒体上,是来自外台的声音。 ***干扰外台 祸国殃民*** 如果在“大跃进”或“文革”中,开放外台广播,不干扰,不追查,让人听到不同的声音,我想在这些灾难中人们会更早的觉醒,会更快的纠正毛泽东的错误。 所以说干扰国外对华广播,封锁国外的声音是一种祸国行为。 据美国之音估计,中国每年花在干扰两个电台上的投资约450万美元(约合3000万人民币)。这只是政府的开支。如果计算民众为了收听这两个电台在资金上、精力上的浪费则是更为巨大。 因为要排除干扰,所以中国听众在收听外台时一般都要买最好的收音机,这种收音机一般要二百多元。这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这相当于一个农民家庭几个月的现金收入。 “自由亚洲电台”受到干扰最严重,收听效果很差。为了减轻干扰,往往需要在午夜之后收听。为了提高清晰度,还要不断切换频道。每次收听都很紧张,造成身心疲惫。在这些方面中共当局干扰外台,给人们带来损失和耗费更是难以估计。 ***必须尽快停止干扰*** 公民的视听权、知情权乃基本人权。干扰国际对华广播是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权。美国之音指出:干扰国际广播明显违反联合国大会一九四八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现在是中共政权信守资讯自由流通承诺的时候。这是正义的呼声。 对此,我认为中国做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尽快停止干扰活动。 “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都是美国政府主办的电台。江泽民多次访问美国,屡次表示要增进两国友谊。表面上与美国总统亲密无间,如同兄弟。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每年投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人力去干扰“战略伙伴”的华语广播呢?这样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能搞好中美关系吗?泱泱大国做事应该光明正大,应该停止那些见不得阳光的活动。干扰国际对华广播,把不同的声音关闭在国门之外,在政治上闭关锁国,虽能求得一时稳定,却会留下长远的祸害。 干扰外台祸国殃民必须尽早停止。 关心中国民主化、自由化的人们,应该齐声呼吁,停止干扰国际对华广播。 (作者为山东大学教授,转自大参考) |
成文:2002年12月04日 发稿:2002年12月1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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