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9/37730p.html |
大家谈:关于长春有线电视插播的问答 |
【明慧网2002年10月9日】以下问答发生在一位关心法轮功事件的朋友和一位大法弟子之间。 问:请问你对长春电视插播有何看法? 问:中国大陆是什么情况? 问:中共说插播是违法的,你怎么看? 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信访办上访就被抓被打,向公众散发真相传单就被判重刑(包括几位被判刑长达十年的清华大学生),坚持信仰就有可能被迫害致死。在所有的言论自由都被剥夺的情况下,任何以和平方式传播真相都是合理合法的。 相反,大陆独裁政权一直在干扰海外有关广播,包括法轮功的广播,而且封锁网络。这些都是违反宪法和国际公约的行为。 问:中共说电视插播损害了观众利益,你怎么看? 江XX不允许人们说公道话,为了个人的妒忌而迫害法轮功,还霸占着全国的电视、广播、报纸给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造谣,强迫全国人民,包括少年儿童,每天收听收看充满仇恨和血腥的谎言,这些才是损害人民利益。如果没有这些,长春法轮功学员也用不着冒着危险用电视插播的方法把真相告诉人们。 大陆媒体本来是老百姓的钱养活的,可是却被江XX霸占为自己的喉舌,吹嘘自己、诽谤他人、欺骗公众,电视插播是把天下的公器还给老百姓。 媒体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政府,观众最大的利益就是知道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以电视插播向公众讲真相是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公众的利益。 在文明社会如美国,政府不准有自己的媒体(只有一个美国之音是对外广播,不准对内),政府要受媒体监督。可大陆独裁者把媒体霸占为自己的喉舌,这是对媒体精神的亵渎,对文明的践踏。 问:中共说你们反华,是这样吗? |
成文:2002年10月08日 发稿:2002年10月09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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