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5/37544p.html |
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并勾结央视欺骗公众 |
【明慧网2002年10月5日】我在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两年多,下面就把我在被关押期间耳闻目睹劳教所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公布于众。 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每天都有遭到毒打的,被迫超强度劳动,从早四点多起床干活一直到半夜,有时干到后半夜两点钟,有时还干通宵。只要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就被毒打。恶警毒打学员经常用电棍、棒子、竹板子。有时直接拳打脚踢,甚至把法轮功学员的上衣扒光,把双手铐在床栏杆上,用电棍电上身。这类事情经常发生,到后来不让睡觉。 四大队金敏就因坚修法轮功,恶警连续半个多月不让她睡觉,她好几次被关进小号,这样还经常遭毒打。恶警还觉得不够狠,又把她绑在死人床上长达数日。还有何华、杜红方、朱鹅、李淑影、王秀兰、吴秀琴等人,几乎每天都遭到毒打。恶警还用专人看管她们,不许家属接见。 七大队坚修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同样迫害。薛桂荣就曾经被恶警王丽华用电棍电击乳房,然后又罚蹲又罚站。纪文绢、刘百仁、王明娟等人被恶警把四肢绑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恶警并吩咐犯人看着,如果她们闭上眼睛,犯人就大打出手(犯人打法轮功学员,恶警可给她们减刑期)。 六大队还有一种体罚,罚站而且不让睡觉,如李春环、孙淑芬、薛桂荣、刘双会、裁红艳、崔鲜花等人都被如此体罚过。在劳教所里,被毒打昏死过去的事件经常发生,那些恶警为了立功受赏,用尽各种狠毒的手段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上都是我在劳教所时的所见所闻,而且我自己曾遭恶警毒打数次。 我所说的这些事都是真实存在的。可是中央电视台竟然在“焦点访谈”节目中,明目张胆地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面前撒谎,说“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虐待法轮功学员事件根本不存在”。为此谎言,他们还在继续编造故事。记者采访六大队管教张涛,记者问:“你是怎样’挽救感化’这些法轮功修炼者的。”恶警张涛说:“从认罪认错这方面教育她们的,在生活方面来关心她们,等等……”这是明显利用国家宣传机器信口雌黄。这不是在欺骗老百姓吗?恶警在精神上、肉体上折磨、迫害法轮功弟子。王可非就是被恶警迫害致死的一例。 王可非是从六大队调到七大队的,她亲口跟我们说过,她在六大队被那些恶警打昏死过去,然后恶警用水把她泼醒。还有陈天吉、安英姬、刘文文、孙桂芝、崔鲜花、王红玉等人都是从六大队调到七大队的,她们都遭到过各种各样的毒打、残害。王红玉就曾经被恶警张涛毒打长达三个小时,这只是举了我知道姓名的几个人的例子。 还有一次,电视台又报导了关于吉林省女子劳动教养所是否虐待法轮功修炼者的报导,并找了六大队的在残酷迫害下承受不住的李小红,让她证实说劳教所不打人。这完全是撒谎。我在劳教所里被非法关押了二年多,劳教所里的情况我都知道。 2001年6月中旬,全劳教所突击搞卫生,管教们连星期天都不休息,把我们住的地方布置一新,还给每个人穿上了统一的服装,这时我们每个人都意识到肯定又要来大头目了。过了几天,中央来了人。当到我们屋时,走在前面的一个年纪大的人问到我:“今年多大了?”我说:“25岁。”又问:“决裂了没有?”我说:“没有!”“管教对你好不好啊?有没有虐待你呀?打没打过你呀?”我说:“挨打过!”回想起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弟子在劳教所里遭受的非人虐待,一件件一幕幕,我的眼泪流了出来。当时屋子里一片寂静,一直持续10多分钟,连呼吸都能听得见,在这一刻没有一个人说话。劳教所里陪同检查的头目一下子从这屋子都退了出去,后来检查的人也从这个屋里退了出去。检查结束后,大队长刘瑚把我找去训了我一顿。晚上值班管教又把我找去,我一进办公室,他就说:“你真行啊,挺厉害呀!”上来就打了我几个耳光。随后他指使犯人王丽、刘雪华,一边打一边骂,一边问“还敢不敢乱说话了”,以此报复我在检查团面前讲真话。 被劫持在六大队的法轮功弟子说,就在同一天,她们整个六大队全部调出去看电影了,为的是避开检查。六大队在劳教所里打人出名,哪个大队“转化”不了的就被送进六大队迫害。六大队恶警怕把他们见不得人的事说出来,所以就把整个大队带出去。六大队还给来检查的制造一种假相,门口摆放了很多西瓜和其它水果,好像法轮功学员在这里生活很好似的,其实都是骗人。 事后,恶警们还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放出来让我们看。我们看到中央电视台根本不尊重事实,完全是造假。节目中没有把检查的人和我的真实对话播出来,反而编造假新闻用欺骗老百姓。我今天把这真实情况说出来就是让全中国以及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中央电视台造谣欺骗百姓。 常言道:纸是包不住火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我们正告那些迫害法轮功弟子的犯罪恶警,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16/27615p.html) |
成文:2002年10月04日 发稿:2002年10月0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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