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7日】1、2001年10月初的一天,电业局的人员往电表箱上用红油漆写编号,电表箱上印有“法轮大法好”的字,写编号的人用笔就把大法好的“好”字涂改了。当时有两个小弟子,一个十一岁,一个七岁(女孩)用手去擦,因是油漆写的,擦不掉,大一点的小弟子进屋用纸写了一个“好”字就粘上了。小孩真的没有怕心。电业局的人一看,这小孩粘上个“好”字,就又要去撕,还骂着。两个小弟子没吱声,也没走,站那发正念。结果电业局的人骂了一会儿,觉得没趣就走了。2、2001年1月1日到农村去参加婚礼。和一些亲朋唠家常,说来说去我就把话题转到法轮功上。给他们解答一些问题,象“自焚”、“杀人”等这些事,很多人都转变了态度。有的人问我:你的身体这么好,是炼功炼的吧?我就告诉他们:我原来也是一身病,经过炼功后,一切病都好了。我还告诉他们:如果你不能修炼,你也应该按“真、善、忍”去做人、做事,你的身体自然而然就好了,做人有一个好身体也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