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9日】黄善文,湖北通化市劳教所二大队队长,该人缺乏人的基本道德修养,一贯野蛮殴打、侮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十月下旬,劳教所政治部主任毛德顺,对该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卞洪祥、王殿仁进行殴打辱骂。毛并对卞洪祥恶狠狠地说:“你如果死了,XX党照样火化你……”
十二月二日,法轮功学员王殿仁以书面材料向所领导反映毛德顺殴打法轮功学员(十月二十一日)的犯罪行为,遭到二大队队长黄善文等诸多恶警的干涉和阻止。
在毛德顺的示范下,黄善文对自己的野蛮行为更加有恃无恐。四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左右,黄善文亲自动手把法轮功学员王殿仁打得满嘴是血,双颊肿起。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黄喝完酒后,又开始用脚踹王的喉咙及胸部等处,而且不停咒骂,非常脏,不堪入耳,说什么“我今天豁出来把这身皮扒了也得收拾你!”说着就把上衣一脱,扔在铺上,叫管教上四大队取来电棍,把一中队的人都赶进二中队,就在一中队室内,从三点四十分打到四点十五分,直至把王打得头部血流不止送去医院抢救方才罢手。而后,刑教人员收拾一中队时扫出很多血,当时厕所左侧第一蹲位上、小便池内、水房地漏处都是血。
由于劳教所的不法官员毛德顺缺乏职业道德修养,纵容属下干警殴打迫害法轮功学员,完全无视国家法律,执法犯法,任意践踏法律,在全国普法日,竟发生了警察黄善文宁可脱去这身警察服装的代价,也要以身试法殴打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尊敬的纪委领导:我们由此看到劳教所警察毛德顺、黄善文法制观念是如此的淡薄,使我们深深感到人身安全不能有所保障。我们强烈要求对如此流氓执法的干警毛德顺、黄善文开除其警察队伍,并对此事依法做出处理。真诚希望你们能够依法严肃警纪,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恶人录:
毛德顺,男,通化市劳教所政治处主任
黄善文,男,通化市劳教所二大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