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9日】1.大陆不法记者李海霞于晨报,龚宣于北京青年报(文字带照片,照片上大法弟子祥和地靠墙而坐学法)分别报道了北京市门头沟公安分局于2001年9月23日在妙峰山风景区非法逮捕10名大法弟子的情况。尽管文章中充斥着恶毒的谣言和欺世的谎言,大陆读者还是会看到以下邪恶势力害怕人们看到的事实:报道中说,被捕大法弟子为王慧、高以雯、刘彩瑞、于志昕、闫福礼,陆方等人。于志昕在国旗上贴上“法轮大法真好”,并携带至妙峰山与闫富礼、陆方将条幅进行悬挂。王慧、刘彩瑞、李昕、于志昕绝食绝水达20余天。高以雯在住处被搜查时,高喊“法轮大法好”。王慧和高以雯、于志昕已在明慧网发表“严正声明”。
恶警搜走大法弟子们使用计算机下载、打印的明慧网9月份以来的全部文章158份,打印后制作的《新经文》、《转法轮》等大法书籍十余本,已经裁好未来得及印刷的纸张1300余张;制作标语使用的胶带35卷、纸袋1100余个;真相光盘21张、图片15套、录音带30余盘,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等。
好人总能听到好的,相信又有善良的人们会深入地思考,从而了解真相。
报道中还把一赵姓小人抛了出来。- 9月23日中午,妙峰山管理处职工小赵报警逮捕大法弟子。
正告赵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待大法弟子功德无量,迫害大法弟子罪恶滔天。望你及早悬崖勒马。
2. 记者杨昊也报道了这一事件,但只提“本报讯”而没有报纸的名字。文中说:“于志昕在民警登车检查前就将其携带的手机、呼机摔在地上,……将SIM卡折坏扔到窗外,不让民警发现有其身份的线索。”
“当日下午返程前,高以雯等人在聚会的树林中悬挂了横幅,刘彩瑞等4人张贴了不干胶宣传品,……”
3. 新华网记者王恒涛、邬焕庆、翟伟于北京1月23日进一步编造有关天安门自焚案调查的谎言。
新华网记者王恒涛、翟伟于北京1月22日编造自焚案的主角王进东、薛红军、刘云芳、郝惠君和陈果母女、刘葆荣的最新谎言。文中肉麻地宣称监狱的“文明管理”。藉此,了解大陆宣传手段的老百姓可从反面知道,这是为了掩盖中国监狱的黑暗和警察素质的低劣。新华社的宣传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4. “早报记者“(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报道,2000年底四川绵阳市8个县区就出现70多个种类真相资料,邪恶势力没收资料1万多份。元旦期间数百名大法弟子聚集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散发传单。
报道中说,大法弟子林丽出钱3.5万元专程到成都购回高速复印机一台,在石塘乡南塔三社租用民房6间,先后购买复印纸27万张,印制真相资料20多万份,其中10万份由弟子王芳运往成都。2001年1月初,林丽租房8间,安装上网电话,购置各种印制设备,……购回复印纸60余万张,印制真相资料40余万份,发往成都、绵阳、德阳、遂宁等地。20余名大法弟子到各县、区散发资料30余次,3万多份资料。
报道中说,2001年12月5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非法判决大法弟子林丽13年,梁华12年,王芳11年,景绍芳10年,蒋年莉5年,罗远和4年。
善良的人们会看到,邪恶势力一再谎称什么“反华势力“给予大法弟子资助,而这里他们却自己报道,大法弟子拿出自己千辛万苦积攒的钱,专程买回速印机,为了向世人讲清真相,冒着生命危险印刷大量真相资料,邪恶势力竟非法判决大法弟子13年!而此文记者已经不敢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