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28日】多伦多星报2001年1月26日载文报导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康妮.契普卡自述在中国的被捕经历。报导写道:康妮.契普卡女士曾接连去过世界上许多国家洪扬法轮大法,所到之处受到的热烈欢迎令她深受鼓舞。
事实上这些反应都是非常积极的,所以在她五个月欧洲独行旅程结束之时,康妮决定绕道去中国,她说法轮功应该在那儿得到赞美和弘扬。
但是在她周二抵达北京之后的24小时内,这位61岁的密西沙加女士却在天安门广场遭到逮捕,原因是她佩带了一条写有“法轮功”的肩带,而法轮功自1998年(译者注:应为1999年)在中国被取缔。
那里的政府称该精神运动为XX,但其追随者们说这是一种集促进健康的气功炼习与传统中国思想及道德规范为一体的精神运动。
契普卡女士昨天被驱逐出境并返回多伦多。她在新闻发布会上坚持说,她的所为并非旨在吸引媒体对中国虐待法轮功学员的注意。
她说,“中国主席(江泽民)封锁了中国。真相消息既传不进去也传不出来。我觉得我与他们(人民)交流真相的唯一办法就是亲自到那里去。”
她说她被迅速带到一家警察局,在那儿她被讯问超过三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