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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北京大兴县派出所恶警折磨致残的经过


文/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2年1月25日】我于2001年12月23日进京正法,在天安门前打横幅,被便衣抓住,我又喊出:“法轮大法好!”引来了中外游客的关注,便衣强行把我拖入警车,送入天安门分局,后又被送入北京大兴县派出所,在那里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我被送进一间男女混杂的小屋(笼子),我拒报姓名,被一个叫康广平的警察带到问话室,让我坐在椅背很高的椅子上,并把我双手反扣在了宽宽的椅背上,让椅背卡住我的腋窝,然后使劲勒我的胳膊达到极限,手铐深深的嵌入了手腕,我疼痛不堪,大汗淋漓,我大声喊叫,恶警康广平拿了一块破抹布给我擦汗并塞进我嘴里,不让我出声,从早上八点一直扣到下午一点,使我的双手致残,除小指无名指外,其余六指麻木无知觉,不能弯曲,直至今日。在这期间我正在绝食,暴徒们还惨无人道的让我把双脚搭在与椅子平行的凳子上,使我的双腿悬空,然后它们用脚使劲踹我双膝。

下午一点左右,才把背椅拆掉,但还背扣手铐,这时所长进来看看手铐,并走到我跟前,用力扇了我几个耳光,然后抓住我头发用力向后拽,使我的头部硌在了椅子棱上,持续到晚上四五点钟,暴徒并用拳头击打我的嗓子,晚上它们又给我灌食。暴徒们看把我折磨得已经不行了,给我输了三瓶液,我仍然拒报姓名住址,被它们送到大兴县转化班。

在那里我又遭到了新一轮的迫害,大约十个人把我围在中心,当天晚上又把我送到屋外,不让穿棉衣,冻着,并让我蹲着,撅着,打脑门、打耳光,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当时我的双手已经残废,不能动弹,直到凌晨三点多钟,才让进屋,第二天又让我双盘十个小时,还打我的眼睛使我眼窝青肿,逼我屈服。据它们说,使一个大法弟子妥协可得五千五百元钱,做洗脑的一天可得五十元钱。

暴徒们手里拿着我家的住址,说查到了,查到了,但是并不往上报,大兴派出所派人来问,它们欺骗说没查着,又把我非法关押了五六天,我没有屈服,于2002年1月4日送到大兴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又呆了4天,2002年1月8日又接回地方,我手已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当地派出所强行将我送进拘留所,在拘留所里的8天,我的血压已降到0,生命垂危,后被送回家中。

成文:2002年01月16日  发稿:2002年01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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