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4/23689p.html |
驻加使馆海外阻挠法轮功活动 渥市议员力主正义维护法轮功权益 |
【明慧网2002年1月24日】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渥太华市政厅内传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市交通委员会九位议员全体通过给予法轮功学员在中使馆前和平请愿活动的特殊许可,免除市法规对标语尺寸限制的实施,保护法轮功学员的言论和表达自由。在自由辩论中,九位议员给予法轮功学员高度评价。交通委员会这一特许打破了中使馆利用市政法规阻挠海外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活动的企图,充分暴露了其无视加国法律在海外骚扰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本质,让更多的善良的加拿大人看到了中国当权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出席听证会的除九位市交通委员会委员,及专程临席的两位议员,还有座无虚席的渥太华市民及主要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的记者。当然还有中使馆人员和与使馆关系密切的几个华人。 主席宣布听证会开始后,首先中使馆的代言人邓家昌发言。他指着一幅使馆前路况草图讲述法轮功学员在使馆前的请愿活动如何让他尴尬并由此产生华人过马路的安全问题。 议员们指问邓家昌横幅的尺寸和穿过2-15人的请愿人如何会引起过马路华人的安全问题。议员布劳艾斯说,我经常通过请愿人群,我从未受过骚扰和阻碍。而法轮功学员的和平请愿活动是合法的,无论横幅尺寸大小,手执还是悬挂,他们会始终在那里。对此,艾利斯曼特先生则直接了当地问:“你是不是更喜欢市政府不再发给法轮功学员请愿许可并阻止和禁止法轮功的请愿活动?”邓则毫不含糊的回答:“是。”曼特先生提醒与会同事,邓的目的是阻止法轮功学员合法的和平请愿活动本身,这是加拿大宪法所不允许的。所以,问题不在于横幅的尺寸,而在于它的内容。它的内容的确会使某些人尴尬,那正是使馆前抗议的所在。曼特先生进一步说,表面上这是市府有关法令的解释问题,可是,问题的要点是言论自由。我们不能有政府感到恼怒,就剥夺法轮功表达的权利。事实上,每个公民都有权利站在政府楼前,表达自己和自己的观点。“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能允许那些与该团体持不同意见的人或任何想阻止该团体表达自由的人利用我们的规定作为骚扰该团体及其表达自由的手段。曼特先生正告邓家昌:“你想来到市政厅让我们限制他们的表达自由,并赶走他们是错误的,不是加拿大的做法,违反表达自由的原则。” 针对邓家昌声称法轮功在使馆前骚扰他并应受到市政法规限制,市议员迈拉朗得先生在发言中说,市政规定是应该受到尊重,但这一市政规定完全是为了极特殊的情形而设的,从而维护社会治序。从这一点来看,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法轮功的示威请愿性质的活动。我个人经常地通过该请愿地点。我看到的总是一贯的良好秩序。所以我认为这个团体是谨守秩序的楷模。那是我们这个自由国家所崇尚的。 经过近半小时的辩论,在场的所有人似乎都看清了事情的原委。曾受邓家昌点名攻击的市议员杜赛发言说,这是一个涉及是否保护表达自由权利的问题,这非常重要。这是民主的特征。 最后,所有议员发言后,主席梅勒女士说,每次中使馆举办活动都有警察到场值勤,安全不是问题。这里是加拿大,我们维护表达自由的权利。接着,所有议员们口头表决,全体通过免除市政法规对法轮功标语尺寸限制的实施。 市政厅内,始终充溢着正念之场。每位议员们的正义之举令使馆人员及其追随者无言以对。其实他们毫无逻辑的表演已经贻笑大方了。 此次听证会引起了渥太华媒体的轰动。大大小小共十一家媒体前来采访,如加拿大电视台(CBC),加拿大广播电台(CBC),渥太华城市电视台(CJOH),渥太华公民报(Ottawa Citizen),渥太华太阳报(Ottawa Sun)等。各家电视台均在傍晚黄金时段播放了法轮功学员获得特许的电视新闻。让更广大的加拿大人看到了法轮功的美好,和邪恶的丑陋和无理。 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国政府中极少数当权者开始全面镇压法轮功之日起,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前的这块草坪上,寒来暑往,用他们的行动,证实着大法,表达着“真善忍”的理念。此次交通委员会的特殊许可说明了法轮功学员的高尚行为赢得了市政府的认同,得到了世人的承认。而市政府及媒体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认同又教育了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加拿大人,加拿大人的眼睛变亮了,令邪恶再无造谣中伤之地。 |
成文:2002年01月24日 发稿:2002年01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0: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