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10日】于占春,男,47岁,2000年3月份被关入长春苇子沟劳教所,7月份转入奋进劳教所,2001年5月份又被转入朝阳沟劳教所,被非法判1年劳教,超期非法关押5个月。最初时因进京上访被送到苇子沟劳教所,在那里警察指使犯人用各种流氓手段,想改变大法弟子对佛法真理的坚定信念。暴徒用硬木铺板往他后背、腿和屁股上毒打,他后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一个多月才好。后来警察又给他转到奋进劳教所。当时正是7月份,警察把坚强不屈的二十多位大法弟子弄到一个小监舍里,门窗都封闭,7人坐一张床,热得都喘不过气来,每个人的衣服都湿透了,于占春和刘海波、姜全德、梁振兴,他们坐在后边,靠在铁床的横栏上,把后腰背部烙成很深的一个槽。就是那样,稍微活动一下,值班的管教就开始打人。向干部反映他们也不管,用这种方式摧残。2001年,于占春又被转到朝阳沟劳教所。他到那拒绝穿劳改服,在一楼大厅里,当着100多大法学员的面,干部和犯人对于占春进行殴打,王所长在旁边看着,还不时地数落于占春,怂恿干部和犯人更加疯狂地打他,把脸打得肿得好高,都变型了,一只耳朵打得失去听觉了。后来给他拽到登记室,好几个犯人强行把劳改服给于占春穿上,王延伟所长和其他管教干部在旁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