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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讲清真象,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大法坚不可摧》)

    法轮功呼吁收集资料,运用美国司法制度反抗中国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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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9月8日】法新社9月6日纽约消息,星期三,法轮功精神运动提出全面运用美国司法制度惩办被指控拷打和谋杀其成员的中国官员。

    在中国被禁的法轮功发布了一项呼吁,要求各方提供有关涉入镇压的中国官员和安全机构人员的资料,并保证要在美国法院对他们起诉。

    该团体已经对几名到访美国的中国高官提起了民事诉讼。根据美国的一项法律,美国有权审理发生在境外的酷刑案件。

    该团体在一份声明中说:“法轮功修炼者将起诉参与对法轮功的暴力镇压和煽动仇恨的中国大陆官员。”

    该声明呼吁在中国和其它地方的法轮功支持者提供国家官员的虐待行径的详细资料,中国政府1999年发起了对该团体的强硬镇压。

    声明说它在寻找的犯罪证据包括:任意逮捕和拘禁;谋杀和肆意杀戮;酷刑折磨;残酷,野蛮和侮辱行径;强奸;搜查和抢劫修炼者的家;强迫洗脑;提起假指控。

    为了对犯有罪行的官员予以经济打击,该团体寻求中国官员在海外的投资、房地产、银行户头及股票的资料。

    法轮功依据“酷刑受害者保护法”和“外国人民事侵权赔偿法”,把目标对准在美国的(中国)官员。

    该法律给予美国法庭对发生在外国的酷刑行为的司法审判权。但案件只能在被告在美国接到起诉书的情况下审理。

    为此,该团体要求得到有关中国高官旅行计划的信息。

    上月,该团体在中国四川省省委书记周永康访问芝加哥时,对他送达诉状。

    七月,团体成员在中国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赵志飞访问纽约期间,对他提出5000万美元赔偿的诉讼。1989年天安门大屠杀的幸存者对中国前总理李鹏也提出了类似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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