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24日】现在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走出人来。
在遇到矛盾、难的时候,在遇到的一切一切事情中,我究竟是在用人的观念在衡量还是用大法在不同层次的内涵来衡量,我究竟是站在人的基点上还是站上法的基点上,这是极其关键的。
说来有趣,这个法理在修炼的初期我就已经明白了。师父在《转法轮》中讲:“我们炼功中来了劫难的时候,你还把自己当做常人,我说你的心性那个时候就掉到常人那儿去了。就在这一个问题上,最起码你掉到常人那个层次上去了。……我们做为一个真正的炼功人,应该在很高层次上看问题,不能用常人的观点去看问题。”(《走火入魔》)
在我所认识的那层法理的境界上,我明确地知道,我把我在每个环境所应该做的事做完后我就会(自然而然地)离开这个环境。在我当时我心性境界中,根本没有狱内狱外、受不受迫害的概念,我只知道无论在哪个环境中,我都在做我应该做的事,虽然所做的事表面上不一样但本质都一样:都是在洪法、在救度世人。
这给了我一个以大法弟子的身份向一群人坦言我所认识的法理从而证实大法的机会,这是我证实大法的一个机会。这本身也是在打破旧势力的安排。师父讲:“……证实大法才是真正伟大的、是为了证实大法才走出来,既然走出来也要能够达到证实法,才是真正走出来的目的。”(《理性》)
在我对法理有这样的认识时,其实就是我已经融在这层法理中了,那么对应地这层境界中佛法的威力也就体现出来了。在我被关押时,根本就不用刻意向谁去洪法,自然而然地就有人来找我交谈。而初期号头关于“任何人都不准和法轮功说话”的多次号令,在我听来无非是一句呓语吧了。每过不久就会有人自然地和我聊起大法来。后来绝食期间号头把我的馒头都收集起来,我多次要把馒头给犯人吃他都不让,说是给管教的见证,不能绝食了又让他们怀疑是假的。第六天晚我发现馒头有变质迹象,便分给犯人们吃,作为条件我答应恢复进食。犯人们对分馒头的犯人说谢谢时,那人说要谢就谢法轮功。我就跑到放风场里说:“什么,我没听清。”分馒头的犯人会意地说:“大点声!”他们就齐声喊:“谢谢法轮功!”我一回头看到有个管教正在上面看着呢,见我看他就转身走了。
在被关押期间,我还悟到了大法的圆融不破,悟到了大法具有能使一切坏事变成好事的圆融不破之法力。每当遇到一件不好的事,我就在想如何运用这一法理使这件事变成好事,而最终的结果使我的狱中之行变成了广结善缘、普度众生的洪法之行,使邪恶每一次对我们的打压都被用来洪扬大法。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2/14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