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18日】(一)同修阿莲正利用午休时间在办公室上明慧网,同事A推门走出办公室,迎面遇见一人,向其打听:“认识XX吗?”A转身欲开门想喊:阿莲,有人找你。却忽然看见来者穿的衣服上有“公安”二字,便急中生智,向另一方向走去。刚好同事B走过来,A马上对B眨眨眼睛说:“阿莲今天来了吗?”同事B立即会意地说:“好象没看见,你去找找吧!”同事A把公安带到会客室等着,又偷偷地对同事B说:“你去通知阿莲,公安来了,待在办公室,别出来!”阿莲听了同事B的话,镇定地将电脑里的有关记录删除。同事A又偷偷地给公司总经理打了一个电话:“有公安来找阿莲了,怎么办?”总经理说:“就告诉他说,(阿莲)今天请假了,没来上班!”
该公安是因为别的同修的事牵扯到阿莲,见不到阿莲,就想从同事口中探听消息,但同事们都不配合,一问三不知,该公安只好灰溜溜地走了,再也没有来。
原来阿莲一直在公司内讲真象,并且平时严格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有力地证实了大法。公司内部从领导到同事,虽然并未修炼大法,却都积极支持阿莲做大法的工作,并努力从各方面保证她的安全。
(二)江氏犯罪集团又频频下达迫害大法的黑色文件,公司内个别领导有点害怕了,就找阿莲谈话。领导A先简单传达了XX文件的“精神”,说:“我知道不让你炼是不可能的,你今后不要在公司内部传播法轮功,这是为了你的安全,也是为了公司利益(因阿莲是公司的业务骨干)……”
阿莲在他说话时,一直在心中默念正法口诀,清除他们背后的邪恶,然后平静地说:“什么叫传播?比如我把《转法轮》借给总经理看了,这算不算?这么长时间,我想大家对法轮功都很了解了,并不象电视上说的那样。”
领导A见阿莲不为所动,就违心地的说:“我不了解法轮功,领导B也不了解,总经理也不了解……”
阿莲曾多次向A讲真象,见他违心说话,便调侃地说:“如果你这么说,那我对你讲的那么多话,就白说了。”同时严肃地说:“你并不能代表别人的意见。”
领导B插话道:“我的亲戚就是610办公室的,有的警察打法轮功,你们也得理解他们的心情,他们周末假期都得加班,蹲坑……”
阿莲马上义正辞严地纠正他的变异观念,道:“如果他们(警察)有什么不满的话,应该对迫害法轮功的错误政策不满,而不应该埋怨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他们招谁惹谁了?就好象一个罪犯被告上了法庭,警官应该追究罪犯而不能去埋怨那个被害人,是一样的道理!”
领导A哈哈大笑,领导B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嘟囔着说:“现在的人,只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你们这样(讲真象)也没有用……”
阿莲说:“其实现在人的观念真应该改一改了,他们看问题只看眼前,就象下棋一样,只能看一步。比如说,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对自己的亲人说:在街上碰到持刀抢劫的,可千万别去管,否则挨上一刀可犯不上!可当每个人都这样想时,有一天你也碰到持刀抢劫的,就没有人来帮你!”
两位领导听后默默无语。
阿莲又说:“我想,不管是一个集体还是个人,都首先应该是支持正义的。”
领导B:“但是你这个正义并不是国家规定的……”
阿莲再次纠正他的变异观念,道:“是不是正义,可不是由哪个国家或政府规定的……”
领导B:“为了你的安全,公司想下一个文件,要求公司内部员工平时不许谈论法轮功的事。”
阿莲只觉得好笑:“其实人的言论,是最不可能控制的,人家张嘴想说什么,你怎么能管得了呢?”并严肃地说:“这并不是上边强制你做的,我建议你不要搞这些东西。”
领导A:“其实我也相信有神,领导B也是……”
阿莲笑了:“我知道,我也曾和领导B谈过。(阿莲也曾向B讲过真象,改变了他对4.25的错误看法)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我真心地谢谢你们。”
谈话在笑声中结束。事后,再也没有人提起要下文件的事。
(三)公司总经理的正念总经理与朋友(某监狱狱长)的一段对话:
总经理:今天晚上请你喝酒。
朋友:不行啊!今天上边来检查法轮功。别的事我可以不在,这事可不行。这里的法轮功一天也不消停(指不屈服于邪恶)。
总经理:你可悠着点干哪,小心别成了文革时的那“三种人” ,天地良心啊!
朋友:我明白,我明白。
阿莲看了明慧网上休斯顿大法电台采访关贵敏的文章,知道总经理很喜欢他的歌(<有话对我说>等),就把文章打印出来给他看,并叮嘱:“为了安全,你看后可将材料销毁。”总经理说:“我为什么要销毁,我还要往下传呢!”阿莲真为他的正念而高兴,冲他竖起大拇指,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