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15日】2001年9月10日,美国南伊利诺大学埃及人日报载文:法轮功修炼者争取修炼的权利,文章作者为简.胡(Jane Huh),译文如下: | |
图片注释一:来自圣路易的桂保兰(左),和来自芝加哥的潘敏资(坐者)正在星期六的位于运动场停车场的商会拍卖与销售市场上炼习法轮功,一种源于中国的静坐 (或修炼) | 图片注释二:从事学生保健工作的凯丽.普瑞斯利(左),在来自圣路易的刘毅的请愿书上签字,刘的婆婆在中国因炼法轮功而被判劳教。 |
一个人静静地站着,用腿保持着平衡,在控制的节奏下,手臂舒缓地运动着。不知怎么回事的旁观者观看着他炼法轮功,一种古老的有助于身心健康的中国修习方法。
星期六,在南伊利诺大学运动场停车场上举办的熙熙攘攘的售物与拍卖会上,活跃的法轮功学员刘毅说,“这是一种精神与身体自我提高的修习方法,他与政治、宗教无关。”
“真、善、忍”是法轮功法理的最基本组成部分,他吸引了一亿多人修炼,大部份人是在中国。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原理却导致法轮功在中国遭受到残酷的镇压。
1992年,李洪志先生面向社会传出了法轮功。第一年,由于法轮功带来身体健康的益处使政府减轻了医疗保健系统的负担,中国政府允许人们炼法轮功。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与中国公安部都正式地褒奖过这项精神运动。
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在很短的时间内,法轮功就有了大量的追随者,并在数量上超过了XX党的人数。
尽管政府在一开始允许炼法轮功,但法轮功人数快速的增长使XX党黯然失色。国家主席江XX则开始下发他的文件,说法轮功有幕后的策划者。
1997年,(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发生了全然的改变。那时起,政府开始为彻底指控此功法而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大规模的镇压开始逐步形成,破坏着修炼者的生活。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正式被禁止。
“他(江泽民)因担忧他的政权受到威胁而下令镇压,”刘说,“也是因为法轮功这三个基本法理与XX主义的意识形态毫不相干。”
刘与另一法轮功积极参与者潘敏资行使美国公民的权利免费散发小册子和传单,来宣传该功法及其法理。
来自芝加哥的潘与来自圣路易的生物学家刘,是通过一个列有法轮功当地联系人的网站认识的。
今年7月的法轮功人权报告表明,将近300人在这次邪恶的迫害镇压中丧生。几十万人被任意拘留,被送入监狱,精神病院,或劳教所。报告中还详细地说明了在警察拘留中女学员遭受到的严重性侵犯与酷刑。
潘和刘为使人们更多地了解法轮功而做出的这番努力都是出自于个人自愿。1994年,潘的体弱多病的母亲向她介绍法轮功。“我母亲看到人们在公园里炼法轮功后,也叫我炼。他们教母亲炼,母亲又告诉了我,说法轮功有助于健康。”潘说。
今年五月,刘的婆婆因拒绝放弃修炼而被判一年劳教。刘说,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也无正当理由。刘还担心,尽管是一年的刑期,但政府可以任意地延长它。
“我希望我婆婆能够很快获释。我先生的哥哥一直在努力救她出来,”刘说,“但不能保证会成功。已有130位被拘学员的刑期被延长。”
一旦在中国的镇压减缓,潘将回国探访。潘说,“在镇压之前,人们可以自由地在公园炼功。现在,警察抄家,毁书,甚至追问邻居。”
法轮功已传播到四十多个国家,借助于互联网络,以及象潘和刘这样的积极参与者所组织的当地活动,法轮功的人数仍在不断增加。
“大规模的非暴力抵抗”,例如在中国的绝食请愿,成为这项运动令人鼓舞的象征。
“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刘说,“正义与公正最终会战胜邪恶。”
http://www.dailyegyptian.com/fall01-10-01/medit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