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14日】新泽西州泽西市决议谴责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镇压
全体议会成员提出并通过以下决议:
鉴于,法轮功是具有重大健康效用,并且是义务,公开传授给中国人民的有关身体,思想和精神的修炼方法;并且,
鉴于,泽西市是中国南通市的姐妹城市,南通市对法轮功学员施加暴力和折磨的行为已见诸报导;并且,
鉴于,美国国务院已谴责了中国政府的行为,要求中国尊重思想,道义和宗教的自由,并允许所有的人能自由行使宗教信仰权利;并且,
鉴于,泽西市市议会同美国国务院一道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所有被关押在劳教所进行所谓再教育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因行使他们基本的人权而被关押的人员。
为此,泽西市市议会决定:谴责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镇压,
并且还决定:市政府书记员将本决议的副本送交南通市市长和代表泽西市的美国国会议员。
公证:书记员(签名) 签发:议长 L. Harvey Smith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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