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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蔑大法,吉林市发生大型恶性中毒事件


【明慧网2001年9月13日】2001年9月6日,吉林化学工业公司附属的吉化各中小学校3000多学生,因饮用袋装豆奶发生恶性集体中毒事件,共计有1600多名学生紧急住院。

吉化公司附属的各医院住满了中毒学生,笔者在一所职工医院中看到,因中毒孩子实在是太多,医院把一切屋子都打开来接纳,包括办公室也派上了用场,但还是不够,仍有不少孩子一边打着吊瓶,一边因过于虚弱和疲劳而蹲在走廊上。怒气难消的家长们正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司、省提出抗议,寻求说法。虽然当地各大报纸、电台都播报了此事,但一直是在低格调处理。

吉化公司13万职工中有不少是大法弟子,他们修炼大法后在真、善、忍的标准下每天早来晚走,兢兢业业工作,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但自1999年7月以来,吉化公司部分领导为了给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不惜出卖良心,置大法弟子职工的实际情况于不顾,勾结吉林警界败类,对大法弟子进行疯狂迫害,将不少职工予以非法拘留、劳教。同时多次召开各种会议,污蔑诽谤大法,并强迫每名职工必须在诽谤大法的条幅上签名,用以迎合江XX的所谓的“百万自愿签名活动”。吉化中小学总校更是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天真的孩子身上,在校内组织教师学生强迫签名,对那些修炼大法的孩子,则采取单独叫到校长室,用多名老师恐吓、围攻,以开除校籍等手段强迫签名。很多孩子明知不对,也不敢反抗,回家后也不敢向家长说,无形中受害、成了当权者的替罪羊。

善良的人们,应该懂得坚持和保护自己的善良和正直啊,否则会被坏人利用,害己害人。

正如佛家所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任何人出卖良知对大法和修炼人进行攻击,虽然能换得暂时的"好处",但必将遭到天理的报应。真、善、忍的特性衡量着一切生命,众生虽然是在无知中造下了罪业,也得偿还,这也是宇宙不变的法理。善恶有报是天理啊!

成文:2001年09月13日  发稿:2001年09月1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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