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12日】我是一名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我于2000年12月12日进京上访,23日在天安门打横幅被一群暴徒一阵毒打后非法抓到大兴县西红门派出所。因我不说住址,恶警李长友、彭瑞力等人对我使用了各种卑鄙手段折磨我,在零下20多度的外面赤脚让我站了几个小时,同时用电棍电击我,电得胸前、脸上脖子都焦了,头部多处起包,拳打脚踢等等,从中午11点直到晚上10点多没停止折磨,并且还说对法轮功没有任何人权和时限,打死也不会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管。于24日晚10点多把我被送到大兴县看守所;28日送到吉林住京办事处;31日被遣送到吉林省桦甸看守所。
2001年1月20日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早晨6点多被送长春黑嘴子非法劳教一年。在那里我承受了非人的折磨,每天17~18个小时超体力的劳动,因我不与法轮功决裂,每天只让睡4、5个小时,而且在零下40几度天气里开着门,冻得睡不了觉,还有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刘连英大队长,用电棍电击我和其他坚定的大法弟子。刘在电击我时,使我以前的心脏病复发,几乎要昏死过去。他看我昏迷过去了,怕我死了他担责任。后来我们小队管教(二大队二小队)于波穿着皮鞋踢我,把我左腿踢得青一块、紫一块,上床、上厕所、上下楼都很困难。在那里我们坚定的大法弟子没有任何人权,不让我们接见家属,不让给家写信、打电话。只因坚定修炼法轮功无论判一年、二年、三年的都是无期徒刑,面对的就是无限期的加期,而且坚定的大法弟子互相之间不许说话,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监视当中。大法弟子穆春梅(一大队)、郑世英(二大队)、朱树云、吴秀芹(四大队)、朱娥等已经过期半年有余,至今还在关押。
2001年3月15日,桦甸预审科又把我从黑嘴子接回桦甸看守所,说是批捕了。当时回到桦甸已经是晚8点多钟了,在没有任何审问的情况下桦甸预审科闫X拿出一份记录让我签字,我当时拒绝签字,并且要求知道批捕我的理由是什么。他们只是说,因我进京上访和散发资料,我告诉他们我劳教也是因为这两条,后来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我多次要求见办案人,要求无条件释放我,因修大法无罪,我没犯法,然而在中国的看守所谁又能听我们的心声呢?哪有我们说话的权利呀!
2001年4月30日,我再次要求无条件释放,否则我要用生命来抗议。5月16日检查院来提审我和其他大法弟子,我们同时要求无条件释放,因为我们没有犯法,提审我的时候我也提出了我不理解的事:我于2001年1月20日被劳教,1月22日被批捕,我问检查官王瑞力,一个人能在同一时间被判两种刑吗?而且理由是一个,即然判刑了为什么又让我在劳教所呆了50多天承受非人的折磨。当时她没有给我解释,只是说给我向上汇报。我还告诉他们这么做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侵犯了人权,同时我也郑重声明我要用生命来抗议邪恶对我的不公,也是用生命捍卫大法。我也告诉他们我很清醒,不是电视说的什么追求圆满、什么走火入魔,如果我死了,是被邪恶迫害而死的,这些他都一一做了记录。
5月18日我和大法弟子谢延春、柳树珍、荆继纯、李世萍开始绝食抗议。在大陆我们大法弟子没有人权,但是我们至少应该有通过绝食用自己的生命抵制邪恶的权力。可是邪恶之徒李秀云、看守所大队长徐建志、金善培等却因为我们一顿不吃饭就把我们关在紧闭室,双手铐在墙上,我们住的监室离禁闭室大约有六、七十米远,我们坚决不配合他们,往禁闭室去的过程中,我们高喊“法轮大法好”,震动了整个看守所。往墙上铐我时,由于我们不配合他们,他们共有六、七个人强行把我们铐在墙上,特别是大法弟子柳树珍,从我们住的监室到禁闭室双脚给带上了脚镣子,一直带着脚镣走到禁闭室。而且把她的一只手铐在暖气片上,另一只手铐在了墙上,双手几乎拉成了一字形,抻得两胁疼痛难忍,一直到第四天邪恶们强行灌食,才给她换了手铐。
在禁闭室把我们双手铐在墙上,大小便不能自理,让刑事犯通过监控器24小时监控,看守所大部分都是男管教,只有李秀云一人是女管教,严重地侮辱了我们的人格。睡觉动不了身,特别是在我绝食的第五天时来了月经,因双手铐在墙上,我都蹲不下去,我要求上厕所换纸,他们都不让。
在强行给我们灌食时,我们不配合他们,他们就叫其他男刑事犯帮忙把我们一个一个抬上死人床(固定床),铐上手铐,六、七个人按住我们强行灌,捏鼻子、扒嘴的……。因我心率过速,胃粘膜全无,鼻道弯曲,即使灌下去也会吐出来,而且还吐血。大法弟子李世萍也是鼻道弯曲、吐血,每次灌食都有这样,第一次刚灌完,我就吐血了,桦甸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马立杰要给我打止血针,我坚决拒绝了,并把针扔了,在禁闭室共呆了八天。在我们绝食的第11天,这时已灌食3次了,他们怕我们出现其他危险,让我们接见了家属,目的是让家属劝我们吃饭。我接见家属时吐血了,满脸麻木,第13天我的家属找到有关部门强烈要求给我检查身体,而管教李秀云在我绝食14天,也就是5月31日下午3点多钟,只是让狱医李成宾走形式,只给我量了血压,居然说正常。最卑鄙的是他们怕担责任,在我和家人毫无准备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于2001年6月1日凌晨4点多钟,也就是我绝食的第15天,在管教李秀云、看守所徐大队的策划下,由李秀云、所长任红胜、公安局法制科陈海亭强行又把我送往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再次劳教。
到了劳教所,因他们没有任何手续,劳教所拒不接收我,他们使用了各种手段,用了3个多小时的时间,想把我留在劳教所,最后想把我羁押在那里都没有得逞。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们往吉林劳教委打电话,要求给我重新批劳教或回复原来的教养单子,但对方的回答是:不管。当初我批完了,不是没批,谁知道你们桦甸怎么办的案,一会劳教,一会批捕,这会又要劳教,在押期间二次劳教历年来我们没办过,不知道怎么办,不管。
当时我明显地看出他们没达到目的很着急,要不把我留在长春黑嘴子连饭也吃不下。当时李秀云不自觉地说出了:急死我了,这可怎么办。警察于宝江说:不行拉回去办保外或取保。我看出李秀云要不把我留在长春死不甘心,目的是让我到黑嘴子向邪恶妥协,这一路上我也时刻用师父正法口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发正念。后来李秀云又跟桦甸看守所徐建志(看守所大队长)联系,想把我羁押在长春某处,李秀云很怕把我拉回桦甸看守所,因看守所还有其他大法弟子,很怕我把他们的阴谋揭穿,所以他和徐大队千方百计通过个人关系把我送到长春市铁北看守所羁押,因没有任何手续李秀云和任红胜就用作废的批捕证作为羁押手续。
在把我从桦甸送到铁北看守所整整用了10个小时,行驶了七、八百里路,这期间他们送男刑事犯也把我拉到了北大窑监狱。由于路途颠簸,我又15天没吃东西。到铁北他们让我下车,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对我连拉加抬。
他们这么对我是违法的,他们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就要把我送进劳教所,我已绝食15天了,当时围观接见家属的群众很多,因为他们所作的一切是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邪恶的任红胜把群众都撵了出去关上了门。由于他们对我的种种迫害,这时我已抽成一团。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把我扔在了一边。我还在高喊善恶必报,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如果我能活着出去,一定把你们的邪恶曝光。邪恶的桦甸市看守所所长、警察任红胜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说:谁死谁命短,死了活该;死了算你倒霉,就违法了,有能耐你去告去。说完他们扬长而去,把我留在了长春铁北看守所304监室。
到了那里,由于路途遥远,再加上颠簸,我的全身已经全肿了。整个监室连厕所都算上也说有16、17平方米,住着23人。晚上睡觉要想宽敞点就得花钱买铺位,要么就得把身子立起来(侧身),一个挨一个。我在那里共住四宿,几乎是没睡觉,由于太挤,晚上有时就到厕所坐着或在地上躺着。
6月5日桦甸市公安局法制科陈海亭,李秀云拿着通过个人关系回复原来的教养单子来送我到黑嘴子劳教所。这时我已绝食19天,到劳教所体检我心率过速高达160下每分钟,血压40~80,心肌缺血。这时教育科岳科长恶狠狠地问我“到劳教所你吃不吃饭?”我说“不吃”,他问什么时候吃?我说:什么时候放我什么时候吃。他说:“想得美。”这时我想起师父说过: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我发正念,默念师父的口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正视恶人,我说:“随便处理,就是不吃。”最后他们怕我死在里面拒收了我。李秀云等邪恶势力只好把我拉回了桦甸,让家属交了1500元钱才把我放回了家。
虽然我已恢复了自由,但是这半年由于各地暴徒对我的迫害使我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特别是桦甸的邪恶势力李秀云、徐建志、灌食护士马苍、任红胜等人对我的迫害,因我当时胃粘膜全无,鼻道弯曲,再加上心率过速,他们强行给我灌食,胃管能有小手指头粗,插不进去就硬插,所以导致我至今不能正常吃饭,胃和食道时时疼痛。
在6月1日至5日把我押在铁北看守所期间,我丈夫给李秀云打电话问把我送哪去了?他说:送劳教所去了。我丈夫很气愤地说:往劳教所里打电话说没有此人,并说你到底把李世新送哪去了?如果李世新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告你去。后来多次给李秀云打电话他都没敢接。
我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以上是本人亲身经历,句句属实。我所经历的跟劳教所大楼上所写“教育、感化”方针,还有电视上所说所演恰恰相反,他们不是感化教育,而是强制、折磨和欺骗。在劳教所里一些在高压下承受不住写了“决裂书”的大法弟子每天都在以泪洗面。
我回家之后,街房、邻居、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在说:这是什么世道,好人都给抓起来了,折磨成这样,上哪说理去呀?这就是邪恶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所谓的“中国的人权的最好时期”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