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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立山区恶人迫害大法弟子得恶报


【明慧网2001年9月1日】大法弟子王金丽,鞍山市灵山洗煤厂职工。2001年2月为了让更多善良的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在发送真相途中被立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热电委主任赵素荣和一个老头强行送沙河派出所,并被非法劳教三年。

鞍山市电视台对此事做了录象报道宣传。赵素荣及那老头在电视上觉得很风光。但是他们却忘记“善恶有报是天理”。

2001年夏季的一天,赵素荣和付主任在办公室办公,本辖区的一名精神病患者因生活补助金对委主任意见大,拿菜刀本想砍付主任,要把她劈成两半。这时刚好付主任走出办公室,他进房间拿刀照赵素荣的头中部竖劈下来,赵用手一挡,手指被砍断,后送医院抢救。熟悉的百姓都说:“她做坏事遭恶报……”因为她一直在迫害法轮大法这件事上争当打手,不但抓人还经常揭掉撕扯大法弟子粘贴的大法传单。这么大年纪,落了个遭报下场。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希望那些还在继续迫害大法的邪恶之徒,将此实例引为前车之鉴,同时正告:立即停止作恶!恶有恶报。

尚有良知善良的父老乡亲们:江泽民大肆造谣、陷害大法及大法弟子,一些善良的有缘人不明真相,被邪恶的谎言蒙蔽,有些人甚至做出助纣为虐的事,自己的生命真正面临的是什么却浑然不知,实在太可怜了!清醒吧!迷中善良的人们,法轮大法是宇宙的大法,开创衡量宇宙中的一切,其中包括你、我、他。大法洪传,救度一切众生,千载难逢,万载难遇。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愿天下有缘人能明辨是非,除恶助正,选择自己美好的未来!

成文:2001年09月01日  发稿:2001年09月0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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