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15816p.html |
辽宁鞍山市立山区恶人迫害大法弟子得恶报 |
【明慧网2001年9月1日】大法弟子王金丽,鞍山市灵山洗煤厂职工。2001年2月为了让更多善良的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在发送真相途中被立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热电委主任赵素荣和一个老头强行送沙河派出所,并被非法劳教三年。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希望那些还在继续迫害大法的邪恶之徒,将此实例引为前车之鉴,同时正告:立即停止作恶!恶有恶报。 |
成文:2001年09月01日 发稿:2001年09月0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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