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8月31日】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镇镇政府赵主任于4月9日将本镇溪主村大法弟子李梅强行带到镇政府迫害。因李梅坚修大法,又将其送到莱阳市党校进行洗脑。在党校期间,李梅带头坚修大法,窒息邪恶,被邪恶之徒打碎脊椎骨,下肢瘫痪,后被送到医院。因镇政府不付住院费,李梅于5月28日在医院死亡,享年33岁。镇政府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给李梅的家属3万元并强迫家属签字。李梅的丈夫不服,曾请过律师,但由于妻子是修炼大法的,无人敢接此案。
李梅去世后,院方要求家属付6万元才给遗体。对一个农民来讲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因此李梅的遗体至今仍停放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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