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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报道:法轮功谴责中国利用宣判死刑的舆论造势


【明慧网2001年8月24日】法新社 2001年8月23日北京报导,法轮功星期四谴责说,中国法庭判处一名所谓的“法轮功成员”死刑是在用舆论造势。这名所谓“追随者”被指用斧子进行谋杀。

报导说,纽约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说,该团体的信仰清楚地表明法轮功反对暴力,也就是说,如果有暴力事件发生,杀人犯就不可能是法轮功学员。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谴责法庭的判决是中国(江泽民)政府企图诽谤和煽动人们仇视非暴力的法轮功学员的运动的一部份。

报导说,美国的法轮功否认参加集体自杀的人是法轮功学员。

成文:2001年08月23日  发稿:2001年08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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