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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得法,喜获新生


【明慧网2001年8月2日】我19岁。2000年3月9日,我冤枉被关进了拘留所,半月后,我又被转入看守所刑拘。警察一直将我无故关押到10个多月才将我的案子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我有罪,但我仍被强行判一年。当我拿到判决书时,我已在狱中不明不白地被关押了十一个多月。

当我刚进拘留所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我痛不欲生,思想负担很重。我年纪轻轻,刚毕业不久,我无法面对今后的人生,几次想寻死。当时号子里有14人,其中法轮功学员有6人,认识了这些大法学员后,我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变化。她们将法轮功的真相告诉了我,使我明白了人应该怎样生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的道理和意义。当时我很羡慕她们,她们按照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人又十分和善,而在恶人面前不低头,特别是一位50多岁的大法学员,屁股被当地公安踢得青紫,也不吭一声,不屈不挠,她们捍卫真理的勇气深深的震撼了我。

狱中的一个多月,在法轮大法的佛光普照下,我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我下决心修炼法轮大法。4月12日,我正式开始炼功。然而,第二天,管教张xx把我喊出去,用塑料鞋在我脸上打了十几个耳光,叫我保证在狱中不炼功。我说:"这法是教我做好人,难道在世上做好人也应该被打吗?"张见我不肯保证,拿来了一根长约1米,宽约5厘米的皮板,在我的两腿腕上打了十几下,我被打得两腿麻木,头脑发昏。这时我想起几个老学员说的“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呢。”张看我不动心,将我拖入号房内戴了一天一夜的背铐,又威胁我:"你要炼,我给你上报,给你加罪。"

此后我每天坚持炼功学法。在4月下旬的一天,我正和其他大法学员在放风号里学法,张xx进来了,一进放风号,二话不说,一把揪住我的辫子使劲朝门外拖。这时,狱中的同修一起站了起来,齐声抗议"不许打人",并大声背诵“洪吟”,同时用力敲击号门,震动了监狱,有力的窒息了邪恶。此时张对我说:"你还不快回去告诉她们,说我没有打你。"看见我安全的返回,同修的声音方才结束。后张对我说,以后炼功不管你了。

八月上旬,狱中大法学员因护法全部被戴上刑具(手铐,脚镣)。我对监狱的陈科长说:"不许给大法弟子戴大镣。"陈一把推开我:"关你什么事,你冒充大法弟子。"我说:"我是不是大法弟子你说了不算,得我师父说了算。"陈因此不给犯人开大帐(买食物及日用品),对犯人说:"你们没吃的,没用的,就找她们。"并唆使犯人不让大法学员洗衣服。在其余大法弟子戴刑具期间,我给她们洗的衣服一晾上,号头就将衣服扯下扔到地上,我重新洗后,晚上顺着放风号门缝塞到门口晾乾。号头经常谩骂大法学员。一天,拘留所突然搜查号房(对着大法弟子来的,主要是查书)。因别的学员手脚均不能动,所以我将两本“转法轮”贴身藏到了我的衣服里。张xx搜身时发现了,令我取出,我对她说:"只要我人在,书就在。"张当时就扇了我一耳光,将我拖入办公室里,陈科长向我肚子捅了几拳,然后叫劳动号(判刑留在拘留所里服刑的人员)将我按倒在地,逼我把书拿出来,我坚决不交。陈极其下流的威胁我:"你不拿,我叫这几个劳动号强奸你。"我仍然不交。陈这时又说,"你如果自己不拿出来,我们把你衣服扒掉,然后把书拿出来撕碎。你如果自己拿出来,我们就不撕书,替你保管。"我由于担心书被他们毁掉,于是将书从身上取出。在递书的那一瞬间,心里特别难受,一回到号房里,我放声大哭。后来陈对我说:“把你的情况报上去,给你加罪加刑。”我当即回了一句:“你加吧,反正人说了没有算数的。”

十月份,我给父母写了一封信,交给管教张XX代发。张寄信时,在信上也写了几句,大意是:你们的女儿其实很听话,就是因为炼了法轮功被关,如果你们不劝她啊,我也没办法,我是很照顾她的。我父母看了之后哭了很久,不明真相的他们,心里对大法和大法学员产生了怨恨,一直到我出狱后告诉他们事情的原由,他们方才明白真相。

2001年3月下旬,我打算将新经文的内容告诉隔壁号的同修,在传递过程中被张发现,当场打了我两耳光。继而用软竹板使劲打我腿腕数下,当时腿上青一块紫一块,又让我戴了三天三夜的背铐。

在我出狱的当天,我跑到公园里盘腿打坐了30分钟。自我炼功一年多来,原来的慢性胃炎、关节炎全都不治而愈,身心得到了极大的康复,我因祸得福,我为我这一生能遇到这么伟大的师父、这么伟大的法而感到不胜荣幸!为能赶上这伟大的正法时代而自豪。我要更珍惜以后的日子,紧跟师父,在正法的进程中,在不断修炼自己的同时,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充份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

成文:2001年07月31日  发稿:2001年08月0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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