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8月18日】在中国大陆,江泽民集团践踏人权的犯罪行径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政治运动中是越演越烈,修炼者就连在家呆着都能被警察指控为“刑事犯罪”而被关押。只要江泽民集团需要达到什么目的,就可随意定“罪”指控。我曾在2001年7月20日晚饭后散步到一位功友陈女士家话别(因我第二天早要乘车到外地继续护理陪伴身患绝症晚期的丈夫)。就在我刚到功友家不到20分钟,突然敲门声响起,功友将门打开,进来6、7名西安市胡家庙派出所干警,我与他们毫不相识,这些人一进门就进行搜查,在功友家乱翻,并不见有任何法律手续和搜查令之类的东西,最后也没搜到他们想指控我这位功友的任何依据,突见功友写字台上放了一本书籍,一个姓苏的女恶警开口就骂,用最下流的恶语辱骂我和功友,并强行对我也进行搜身,在我身上搜出仅有的16元人民币和一串我家门上的钥匙。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搜到。我们在功友家根本就没有做什么,尽管如此,几个干警硬是强行把我们拉上他们的一辆白色警车,把我们扣押在他们所在地胡家庙派出所,而且分别进行审问,先不问青红皂白诬蔑我是“流窜犯”,我否认他们这种无根据的捏造,就将我来功友家的时间、居住家庭地址、和未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干部职位如实告诉他们,他们并一一查对确凿无误,而且我和功友无任何行为和证据来证明我们有罪,尽管如此暴徒们还不放我们走,继续扣押我们。我趁上厕所之机逃出了魔窟,而我的这位功友却在第二天被送进了西安市新城区拘留所实行刑事拘留。我的这位功友坐在自己家中到底犯了中国的哪条法律?仅只凭桌上放了《转法轮》一书?仅只凭在他家碰见了我这位朋友在话别?
我尽管逃出了魔掌,但漂流在外,如果不是朋友和邻居的帮忙,我的处境也是非常艰难,派出所的警车守候在我居住处多时,使我无法及时护理我病危的丈夫,这到底是中国的什么法律,这到底是什么人权,堂堂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人类生命视同草芥,随意践踏,随意进行人格侮辱,随意抓人和判劳教。一个小小的派出所就如此猖狂,中国的司法机构实为谁设,这样践踏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中国的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我们向全世界人权组织呼吁,赶快关注中国法轮功修炼人员被迫害的真相,督促江泽民政府释放无故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和更多的被长期关押的学员。世界人权组织如不尽快制止江泽民集团这种对人权的践踏,对生命的摧残,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处境会更为恶劣,生命会更为悲惨。
(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