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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台北市教师练法轮功算进修时数 教育局长李锡津评估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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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8月15日】(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十四日电)在大陆被禁的法轮功,却在台湾刮起练功风潮,法轮功研究学会日前进一步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请,希望让参加活动的教师核定研习时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长李锡津今天表示,只要是对教师有帮助的课程,教育局都乐观其成,对于法轮功提出申请,他评估应该可行。

    教育局承办科长蔡培林表示,法轮功研究学会具文向教育局提出申请,举出学会在各地举办的活动都相当成功,课程并由多位国内知名教授学者授课,内容包括法轮大法简介、能量、生命的问题等。

    但由于这份文件并未包括具体计划,教育局第七科正在等学会提出计划,再进行审核。对于法轮功研究学会向教育局申请,希望让参加活动的教师核定研习时数,李锡津指出,只要有益教师身心、有助于教学工作、不涉及政治、宗教的活动,教育局都乐见教师参加,并可核定研习时数。

    李锡津举例,像最近就有团体开办「禅氏辅导」,性质接近打坐,教育局也同意了。他强调,虽然他不了解法轮功,但据学会提出的书函指出,内容都是帮助教师身心灵健康的课程,且由国内知名教授学者授课,因此,只要学会提出详细计划,他评估应该可行。

    依教育部高级中学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在职进修办法规定,教师在职期间每一学年须至少进修十八小时或一学分,或五年内累积九十小时或五学分。法轮功研究学会若获得教育局认证,其举办的活动,参加教师就可核定进修研习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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