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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胜利北街派出所、办事处及居委会犯罪恶人的名单和罪行 |
【明慧网2001年8月11日】 石家庄胜利北街派出所、办事处及居委会的不法人员作为“人权恶棍”江泽民的追随者,自99年4.25以来接连不断地迫害大法及大法学员,其中以化肥厂第四生活区(以下简称化四)和汽车制造厂宿舍(以下简称汽制)的迫害最为严重。执行这场迫害的主犯是:胜利北街派出所所长郑旗红(男,40多岁,1.8m左右)、副所长侯勇(男,30多岁,1.8m左右)、片警张三(男,40多岁,较胖,1.7m左右)、负责记录材料的乔卫东(男,30多岁,1.8m左右)及指导员张xx(男,50岁左右,瘦长脸,1.7m左右);胜利北街办事处主任姚琦(男,30多岁,1.8m左右)、副主任王x(男,40多岁)、书记史存亮(男,40多岁,瘦高个儿)、纪检委书记高士先(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男,40多岁,较胖)、化四居委会主任张芳(女,30多岁,1.6m左右,较胖)书记刘建林(男,30多岁,瘦长脸,1.7m)、汽制居委会主任邢X(男)等。 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耿淑芹(女,43岁,化肥厂复肥分厂职工,已被非法开除,厂电:0311—6829921—2574,宅电:0311—6838993)及其丈夫孟照温(男,47岁,化肥厂大修车间职工,厂电:0311—6829921)去北京护法,被抓回胜利北街派出所。在所里,恶警们威逼、恐吓耿淑芹和孟照温写“保证书”及交书,遭到夫妻二人拒绝后,暴徒们便非法闯到二位学员家中强行抄走了70多本大法书。 99年10月17日,大法学员党兰凤(女,56岁,化肥厂退休职工,宅电:0311—6836354)、王晓英(女,57岁,化肥厂退休职工,宅电:0311—6838539)、刘杏(女,58岁,住水泵厂宿舍,宅电:0311—6835180)、刘月云(男,60多岁,刘杏的爱人)、孙青俊(女,25岁,化肥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厂电:6829921,已被非法开除)、王华(女,23岁,党兰凤的女儿)、赵虹(女,24岁,保定市定州人)、张子娥(女,46岁,住庄窠宿舍)8人去北京护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10月19日凌晨被送到胜利北街派出所,恶警郑旗红命令联防队员将8人强行铐在大柱子及大树上,叫骂声不堪入耳,并扬言:“老子明天要是挨了批,把你们一个个吊起来打!”他还指使联防队员手持皮鞭、警棍恐吓、威胁这8位学员,并像斥责犯人一样,不准他们抬头。在被铐期间,学员们被剥夺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权利。直到10月20日凌晨除党兰凤一人被侯勇送往新乐看守所外,其余7人都被送到东风路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刘月云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最后党兰凤于11月3日被送往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非法劳教三年。一年后被释放回家,但胜利北街办事处、派出所及居委会仍不放过,经常窜到党兰凤家骚扰。为抵制进一步的迫害,党兰凤被迫流离失所。在党兰凤离家后,他们逢年过节半夜三更就去她家找人,并威胁其丈夫交人,搅得家中不得安宁。 2000年1月28日,孟照温在化肥厂上班时被胜利北街派出所抓走,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灵寿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3年(缓期执行,已回家)。 2000年2月4日除夕夜,大法学员吕素君(女,47岁,汽车制造厂职工,宅电:6818982)、潘淑霞(女,50岁左右,住汽制宿舍)、郝秀琴(女,58岁,住化四)及刘杏在河北剧场炼功时被抓。吕素君被胜利北街派出所送往石家庄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左右。郝秀琴、潘淑霞及刘杏被送往石家庄东风路拘留所。郝秀琴因写“还法轮大法清白”的申诉书,被石家庄桥东公安分局政保大队的郭队长(男,40多岁,较胖)、刘X(女,40多岁,较胖)毒打,他们扇郝秀琴耳光,摁压郝,欲迫使郝给他们跪下,未得逞,便穷凶极恶地捶打郝的两肋处及肚子数下。郝秀琴、潘淑霞及刘杏绝食绝水以争取人身自由,又被接回胜利北街派出所,在绝食绝水数日的情况下被铐在了大柱子上,后又送往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 2000年2月,胡铭智(男,49岁,住化四,宅电:6836745)被胜利北街派出所抓走,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灵寿县看守所达一个月之久。 2000年2月,邢国昌(男,60多岁,汽车制造厂退休职工)被胜利北街派出所抓走,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河北省正定县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判刑5年半。 2000年3月,曹增芬(女,49岁,胡铭智的爱人,化四退休职工,已被非法开除)被胜利北街派出所抓走,在禁闭室的铁笼子里非法监视居住达22天。 2000年5月13日,郝秀琴在天安门城楼上打出了“法正乾坤,国泰民安”的横幅,据说郝秀琴老人的这一伟大壮举被海外游客拍摄下来,在国际上反响很大。老人被抓回石家庄桥东分局,在经历了一顿辱骂和毒打后,被胜利北街派出所送往河北省元氏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5年,现在河北保定满城监狱。 这件事震慑了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邪恶之徒,他们下达命令对此事要一查到底。于是5月13日下午,他们以办洗脑班的名义,将大法学员温凤兰、王晓英、王华、孙青俊及其母亲李秀温(其母亲是给送衣服的,也被非法扣留了)、胡亚婵(女,19岁,胡铭智的女儿)等非法关押在办事处的小屋子里。看守的人说:你们可别说是我们抓你们的,就说是办洗脑班。他们还不许大法学员们炼功,说谁要炼,就把谁拉出去打一顿。 5月16日,胜利北街派出所将曹增芬及其丈夫胡铭智、女儿胡亚婵和王晓英、耿淑芹抓到派出所,一并非法抄家,耿淑芹因拒绝非法抄家,被郑旗红指使一恶警扇耳光。在派出所,他们将王晓英和胡亚婵铐在大树上,胡亚婵被铐了二天二夜,不准睡觉,他们恐吓说:“别看你岁数小,不说照样打你!”后曹增芬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新乐市看守所,被非法判刑5年,现在河北满城监狱。 潘淑霞和刘杏于5月13日去北京护法,在石家庄火车站被截回,关在胜利北街派出所。刘杏被打得鼻青脸肿,面部严重变形、牙齿松动。潘淑霞在夜间被非法提审时,遭恶警郑旗红等人的毒打,并以让潘双臂平抬的方式折磨潘,之后潘被送往河北省新乐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之久。 2000年7月20日上午,大法学员赵统销(男,40多岁,住汽制)、吕素君及其丈夫赵志君、温凤兰(女,61岁,住汽制)、潘淑霞、王晓英及其两个女儿任艳芳(女,31岁)任艳芝(女,28岁,住化四)、胡铭智及其女儿胡亚婵、王华(党兰凤的女儿)、孙青俊等被胜利北街派出所以办洗脑班的名义,非法关押在义堂旅馆,洗脑班主要负责人是纪检委书记高士先。赵统销不配合邪恶,拒绝他们的无理抓人,胜利北街派出所便以“传唤”的方式强行将赵抓上警车拉走。在非法关押期间,他们不准学员们睡觉时关灯、关门,去厕所还得有人跟随,象对待犯人一样对待学员们,还大言不惭地说:“我们这不叫'抓'你们,这叫'请'。”期间胜利北街派出所的郑旗红带人在大法学员们的房间里查找大法书,从赵志君那儿强行搜走了一本《转法轮》,还打骂了赵志君。7月25日办班结束,他们对每人强行收费289元。 2000年7月20日,刘杏去北京护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非法关押在胜利北街派出所。恶警郑旗红恶狠狠说:“刘杏,是不是还想让我把你的脸打黑了……”后刘杏被送往石家庄第一看守所,现已被非法劳教。 2000年10月份,李桂珍(女,57岁,住化四,宅电:6834297)等大法学员在休干所散发真相材料时被抓,非法关在胜利北街派出所,郑旗红曾用铁棍子毒打李桂珍等人,并揪起她的头发往墙上撞,还口出恶语:“你去撞墙死吧!”(这提醒了我们:“肉体消灭”也是邪恶想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不能让他们得逞!)他们又将与此事相关的化四居委会副主任大法学员马淑琴(女,63岁,住化四,居委会电话:6830845)带走,在马被非法免去人大代表职务后,送往石家庄第一看守所,达一个月之久。耿淑芹因此事已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1月(腊月二十七)上午侯勇伙同张三将大法学员吕素君、温凤兰、王晓英、胡铭智、任艳芳、任艳芝、王华、孙青俊抓到胜利北街派出所办非法洗脑班。此次办班负责人仍然是办事处的高士先。温凤兰不配合邪恶的无理抓人,被张三等人连拉带拽抬进警车,到派出所后,他们将温凤兰绑在大树上达6、7个小时,温的手被冻得通红。学员们被禁止喝水、吃饭、去厕所。当天下午,学员们被送往东风路拘留所非法关押20多天,他们还向大法学员家属勒索400元/人。之后,又把大法学员们转移到正大社区的托老所,逼迫家属交2000元押金才放人。10天后,部分大法学员被放回。孙青俊、王华继续不配合邪恶,又被继续关押20多天后放回。此次办班共勒索总计约16000元左右。 2001年6月4日,张三伙同居委会窜到化四和汽制抓人,大法学员们被迫流离失所,严重影响了大法学员及其家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2001年7月19日,又到敏感日,片警任X(男,30多岁,新上任)及居委会又闯到化四、汽制大法学员家中抓人。孟照温、李桂珍、马淑琴被抓,孟照温被从家中抄走了一本《转法轮》。 化四居委会及汽制居委会的张芳、刘建林、邢某等人对迫害法轮功十分卖力,经常非法派人跟踪、监视大法学员的行踪。他们对上级卑躬屈膝,对大法学员及其家属耀武扬威、趁火打劫。尤其是张芳,妄想利用迫害法轮功之机向上爬,捞取自己的政治资本、工作业绩。他们在向上级汇报法轮功材料时添油加醋,煽风点火,致使许多无辜的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流离失所。 现正告胜利北街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的不法人员: 你们对大法及大法学员所犯下的罪行已经记录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要知道“善恶终有报”乃宇宙天理,你们犯了国法又犯天法,如不悔改,必遭天谴。石家庄桥东分局的付爱学、彭后街派出所的赵庆祥、革新街派出所的赵志强、兴华街派出所的魏明及谈固派出所的孙志信等恶警的报应不就是有力的证明吗?希望你们立即停止对大法和大法学员的迫害,不要陷入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 犯罪人员电话: 石家庄胜利北街派出所电话:0311-6087348、6983146 石家庄胜利北街办事处:总机:6827239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8/24/13125p.html) |
成文:2001年08月11日 发稿:2001年08月1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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