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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者和朋友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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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8月10日】上访的真相
小王:7.20以后,大法弟子到领导机关上访,有的群众不理解。 修炼者(以下简称修):作为群众按常理提出疑问,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他们不知道,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权利被非法剥夺了。 修:是的。“7.20”之前还有一个“中办、国办”的讲话,再次明确肯定法轮功和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讲话是根据党对气功的“三不”政策制定的,很得人心。问题很快得到解决。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有人秉承旨意人为地激化矛盾,形势很快逆转,各地出现了不准炼功和打人抓人事件。直到发展到“7.20”的公开迫害。这就是所谓“7.20”事件的真相。 修:令我感到不理解的是,“7.20”事件前后各级信访办摘牌不办公了。在北京,唯一的信访办竟设在天安门公安分局里,只要是大法弟子反映问题,进去一个抓一个,拳打脚踢后,直接送到拘留所。在无处申诉的情况下,大法弟子只好到天安门广场向世人说清真相。 修:师尊教诲:“大道无形”,并反复强调,辅导站,坚决不搞经济实体和行政机构式的管理方法。不存钱、物,“松散管理 ”,辅导员和站长均为普通的炼功者,并且“义务教功,严禁收费、收礼”。这是全国各地大法弟子均可证实的。用大法的理和心法自我约束的修炼者,何须采用常人社会那种层层控制的组织形式? 小王:“用大法的理和心法约束”?能解释得透彻一点吗? 修:“7.20”以后的上访中,大法弟子来自各地,互不相识,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表现出极强的自律性,靠的什么?靠的是法理和心法的约束。“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也可理解为最高之法理。修炼者用“真、善、忍”来同化自己,约束自己,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大法弟子都能自觉、严格地要求自己。 小王:我明白了。用行为科学来解释,就是把一种视为正确的东西,理性的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这和常人被动的遵纪守法确实不一样。我从网上下载的资料中看到不少文章对法轮功的评价很高,不少网友了解真相后,消除了对法轮功及大法弟子的误解。有文章指出,当局善恶不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站在错误的立场上攻击、诽谤善的好的东西,说明攻击者本身就是错误的。哲学上称为“否定之否定”。 “7.20”事件的深远影响 修:“7.20”事件和在天安门讲清真相时,大法弟子即使被骂被打被抓,也没有过激的言行,而是向施暴者摆事实、讲道理,无私无怨无恨的慈悲之心使有的施暴者幡然醒悟:“这不是对最善良的人动粗施暴吗”?于是他们再也不打骂大法弟子了。 小王:外电评述:“…如此善良、自尊自重、高度克制,以和平请愿方式诉求的群体,怎么可能是X教和X教徒所为呢?旅美华侨感叹:“从他们身上,看到一种真正的民族精神和崇高的品德。如果鲁迅先生在天之灵能感知,他会惊异地发现,用法轮大法培育的大法弟子,一扫先生笔下那种一盘散沙、木讷、自私自利、麻木不仁的民众形像。所表现出来的是“真、善、忍”和超常人的理性,自信!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 修:这完全是发自内心的赞誉之词! 小王:有一篇文章的结尾我还记忆犹新:“按中国当局的指控,如果说法轮功修炼者有错,仅仅是因为他们觉得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好!”另有文章指出:“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何况只是气功修炼,世界上难道有不准许公民采用民族传统形式进行锻炼和修炼的政府?” 修: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小王:网上显示,“7.20”之前,北美、欧洲、亚洲等地区,了解法轮功的人并不多。“7.20 ”后,一下子引起华人华侨及外国人的关注。新闻录象一经播出,那些严于律己、心态平和、慈善祥和、没任何过激言行的大法弟子,令远在万里之外的华人华侨为之动容。认定只有最善良最好的人才可能有如此高尚、慈悲、理性的举动。更有不少的人走上了修炼之路。有一位名叫封莉莉的美籍华人科学家写了一篇文章,生动的描述了“7.20”事件后得法,成为大法弟子,回国在深圳被关押,受虐待的详细经过。非常动人,催人泪下。 修:现在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和华人华侨在炼法轮功,受到所在国政府和民众的欢迎。美国、加拿大各级政府多次定某月为“真、善、忍”月、定某月某日为“李洪志日”、“法轮大法日”,以表彰对社会作出的突出贡献。这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全部认同法轮功,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是例外。这不很能说明问题吗? 关于法轮功能否祛病健身 修:当局对法轮功先褒后贬。颁发的若干奖状、奖章、荣誉证书等证实,法轮功和李洪志老师获此殊荣受之无愧!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单位组成的官方调查组,对广东十市12,553人进行了表格抽检统计,数据表明,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十分显著,有效率达97.5%。在北京、东北地区的调查结果,情况大致相同。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是不争的事实。 小王:这真是一组惊人的数据,而且还是官方的调查结果。 关于吃药的问题 修:在净化、调理身体的过程中,会出现类似生病的“不适”反应,但这并非常人所患的生理上的疾病,吃药打针也不管用。对于仅仅是为了祛病健身或只炼功不修心性的,所出现的“不适”就可能不是净化、调理身体,而是生理上的病。对于这种常人生理上的“病”,当然要靠常人的医疗手段及吃药打针来解决。师尊在《转法轮》第7章中有精辟的阐述,在悉尼和北美法会解答弟子提问时多次强调:“是常人,他就会生病”。又说:“我们没有说,你觉得不舒服了,你都不吃药,没有的”。 小王:这个问题你不讲,我也没弄清楚。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常人”和“超常”是两个不同的层次,不同范畴的问题,对出现的“病”和“不适”,得用不同的手段解决。用常人的理念去认识或否定“超常”的理念,就混淆了两类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修:可以这样理解。 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相 小王:我没理解错的话,大法弟子是绝不会“自杀”的? 修:是这样!师尊在《转法轮》第7讲第1节“杀生问题”,以及在北美法会上解答大法弟子提问时十分明确的指出,“杀人”是最大的杀生,会造成最大的业力。自杀也是杀生。作为修炼者,平时坚持修心、炼功,就是为了消业还业。一个明白法理的修炼者会自杀,可能吗?这与修炼者的最终目的----圆满,是背道而驰的。那位认为“‘自焚’会化作一道白烟升天”的所谓“修炼者” ,她如果学过一点大法,怎会如此胡言乱语?怎会不知法理?反之,如果从来没学过大法,能叫大法弟子吗? 小王:网上也有大量质疑“自焚”事件的文章,概括如下: (1)央视报导所谓自杀身亡的刘春玲,是被一名穿军大衣的中年胖男子用硬物猛击刘的后脑,致使刘轰然倒地而亡。慢镜准确无误地记叙了全过程。 修:在网上还有一篇文章对“自焚”事件的背景作了入木三分的分析。指出以下三件事可与“自焚”事件直接相连: 小王:对,相信历史、正义和人民群众。历史的辩证法是公正的、无情的。 |
发稿:2001年08月10日 更新:2008年12月23日 19:3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