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7月14日】我是中国大陆辽宁省的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44岁。我修炼法轮大法已经4年了。四年的修炼我亲身感受到了法轮大法是真正超常的科学。他是宇宙的真理。庆幸自己有缘修炼法轮大法,使我感到了生命有了它真实的意义,法轮大法能使人的生命境界升华的更高。可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为了他们各自的一己私利,丧心病狂地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学员。他们采用的手段是集人类历史前所未有的,堕落到了禽兽不如的地步。
2000年12月9日,我独自走在天安门观礼台前,被两名恶警围住,逼问我“到北京干什么来了”。我回答:“老百姓到祖国的首都,法律还有禁止的规定吗?”他们不由分说,叫来一辆警车,将我强行推上车,上车后遭到毒打。他们将我押送到天安门分局后,将我和其他5名女大法弟子分到前门派出所。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没向我出示任何证件。在前门派出所,先是强行脱衣搜身,而后分别进行所谓的提审。一个叫马曾勇(音)的副所长把我带到他的办公室,当时是晚上8点左右。他让我报地址姓名,我说:“我没有犯罪,你们不应该把我非法带到这来”。我不说地址姓名。他就威胁恐吓说:“你们炼法轮功的到北京是不是有组织、有领导?”。我告诉他:“我们炼功是强身健体,我们是修炼,因为我们炼功亲身受益,知道这个大法是真正的为人民好,对国家对人民非常有益,我们是向政府领导反映真实情况来的”。他在笔录写了什么,我也不知道。然后强行让我按手印,随后让我跪下,说:“你师父让我给你消业”。拿起警棍劈头就打。用警棍捅我的乳房、小便及全身,用手摸我的乳房并发出淫笑。面对这个淫兽,我内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一过程持续一个小时左右,一个警察进来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马曾勇回身用警棍狠狠地捅了我一下,叫那个警察把我带走。下楼以后,另一个警察让我把外衣脱掉,站到寒冷的外边冻着,直冻到凌晨3点多钟。
我从马曾勇的办公室回来不一会儿,他又从我们同修中挑选一名代号105,20多岁的女大法学员进行流氓迫害达2个多小时。当这个同修被带回时,我们看到她两眼发直的表情,只看她裤子被解开了,眼眶青紫,头发蓬乱,一撮一撮地头发往下掉,裤子全是湿的。更令人发指的是,马曾勇用警棍狠毒地打这名大法学员,把警棍都打折了。竟然当场逼她赔偿200元的警棍钱。第二天,马曾勇派两名警察把她带走进行恐吓,威胁她不许将前门派出所对她进行性残害的丑恶之事说出去。
10日晚我们6名大法学员被押送到北京崇文区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和105面带重伤怕受牵连,要求前门派出所警察到医院检查结果。这样我们被带到北京博爱医院检查身体。当我们把衣服脱下检查身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警察都非常震惊,因为我们全身大面积淤血、呈黑紫色。这样的情况下暴徒也没放过我们,带着伤又把我们押回崇文区看守所,途中这名警察暗示我们不许声张。前门派出所的警察把崇文区警察叫到一边,耳语了几句,他们会意地一笑,继续关押我们。对此我们绝食抗议。看守所的警察指使社会上的刑事罪犯狠毒地打我们,强行给我们灌食,食物里掺进了药物。大法学员完全失去了人的基本权利。我们只是强身健体,我们只是坚持自己信仰的真理,有什么错?!就如此惨无人道的对待这些善良的人们?恳请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民,国际人权正义机构,帮助我们尽早制止被大赦国际评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和他手下的流氓恶棍们的犯罪行为。
以上事实,可亲自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