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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明慧网2001年7月13日】冯秀兰:女,45岁,党员,牡丹江市西安区江滨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因在单位收到的信件中有法轮大法资料被人拆看并告知派出所,于2001年5月15日前被非法关押至今。随后其爱人韩久成也被无理关押至今不放。

街道办事处主任:范XX 电话:0453-6423598
江滨派出所所长:刘汉胜

孟强:男,25岁,牡丹江市西安区江滨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于2001年6月初被捕至今,只因修炼法轮大法不向单位及派出派保证。

邱国华:女,45岁,大专文化,牡丹江市江滨新村居住,去年春节前,公安人员为阻止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在火车站检票口的地上洒满李老师的照片,进站的人必须从照片上踩过去。邱国华同其他二十余人找公安讲道理,检照片,被当场强行带走,拘留后因不写保证书、悔过书被非法劳教一年,现在哈尔滨劳教所未归。

高美:女,48岁,牡丹江市江滨小区居民,2000年10月份因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非法拘留,后被带回牡丹江,因不写保证书及悔过书,被非法判劳教两年,现在哈尔滨女子劳教所未归。

春节前后牡丹江各派出所对所有在册大法弟子人人过关,对不写保证书的金英子、朴某等人非法关押至今不放。

2001年6月中旬牡丹江市机车有四名大法弟子去一朋友家串门,楼下人报告派出所说法轮功聚会,结果派出所不由分说将这四人非法关押,然后到各家非法搜书。据说有一人因没被搜到书被放回,而其余三人则被无理关押至今不放。

2001年6月13日,据目击者说,有4个配枪便衣到一大法弟子家门口非法撬门近1小时,而该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关押,其妻子因被跟踪被迫流落到外地。这种行为和强盗有什么两样?

2001 年6月30日,铁岭河有两大法弟子被7、8个公安非法抓捕,并没收了大量真相资料。

在四道看守所里大法弟子吃的是少量的变质的窝头,一碰就碎,只能用手捧着吃,不给水,只有少量的咸盐水,每天被强行洗脑并被强迫绕院子跑500圈,有时甚至是1000圈。有消息说各看守所对坚定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但由于各看守所对外严密封锁消息,里面功友正承受着怎样的精神与肉体折磨还不得而知。希望所有善良的人们关注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近况。同时正告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不要再助纣为虐了,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无尽的痛苦与悔恨。

为什么?!

善良、正直的人民,请您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法轮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修炼标准,在短短的几年内弘传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法者逾一亿多人,特别是在大陆遭到邪恶之徒的迫害时,在国外修炼者越来越多,为什么呢?

为什么唯有中国(不包括香港)将其定为×教,而在国外深受欢迎呢?

为什么中国少数当权者不惜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收买利欲熏心的人假造天安门“自焚”惨案,捏造1400多例“死亡”案例污陷法轮功而不许最有发言权的炼功人说话而且严密封锁大法网站“明慧网”?

为什么江泽民集团在国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击、迫害、灭绝人性的摧残,非法关压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至今已有253名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迫害折磨致死,而对外极力掩盖事实真相,号称“没有政治犯”,搞什么强迫性的“万人签名”而欺骗人民、欺骗国际社会呢?

为什么一个“法制”“民主”的国家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留”“判刑”不按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允许律师、受害人及家属辩护,不公开审理、宣判呢?

为什么在这种残酷的打压下,仍有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以平和的方式说明事实,讲清真相呢?

上亿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使自己的身体得到健康,思想得以净化,人心向善、社会道德回升,何以称其为“反人类、反传统、反科学”呢?

同是一个“法轮功”受到世界和国政府和人民的爱戴和欢迎,并给予了崇高的荣誉,“7.20”之前中国多个政府部门也曾授予多种荣誉称号,为什么突然变成“邪”的呢?

“邪”乃不正,法轮大法弟子修炼“真、善、忍”(真就是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最后返本归真;善就是修出大慈悲心对众生都好;忍就是当你的名、利、情受到侵害时,当别人对你不好时,你要忍一忍),在社会、单位、家庭都努力做一个好人,这是邪吗?按目前最低的做人标准衡量:大法弟子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一骂人,远离黄、赌、毒,不坑蒙拐骗,不杀人放火,不嫖不赌,不食不占;只讲奉献,不讲索取;这也是邪吗?

目前在中国大陆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洗脑”,在精神上,肉体上,物质上进行摧残,逼迫学员“悔过”“保证”,这哪还有“人权”“人性”可言!“悔”什么“过”,悔过说了真话吗?“转化”成无恶不做的坏人吗?

当您客观的、不带任何观念的弄清上述问题,善恶自明,真假自辨,你的生命将赋予真正存在的意义!

(大陆弟子供稿)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7/18/12363p.html)

成文:2001年07月10日  发稿:2001年07月13日  更新:2007年06月20日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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