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2/13303p.html


港澳报刊7月10日所登跳楼事件的真相


文/澳门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1年7月12日】7月10日港澳几家报刊所登澳门姓杨青年因炼法轮功而欲跳楼事件,与事实情况完全不符合,更对当事人造成很大影响,当事人曾先后亲自打电话给有关报社要求澄清真相,同时当事人母亲(大法弟子)也发表声明。

(1)他本人声明,他根本没有炼法轮功,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2)他犯错是因工作上的压力及朋友感情上的问题所困惑,用酒消愁被酒所误铸成此错事。
(3)可能邻居报警,但警方未到时他本人已回到房间情绪已平静了,决非报导所说的“经警方劝说才脱险”。敬请报刊尊重事实、严守职业道德及有关法律,希望民众不要受此误导,同时当事人保留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利。

7月11日,澳门日报、现代澳门日报几家报纸都已更正、澄清所报导不实之处,证实当事人不是法轮功学员。师父讲:“当然,形势虽然还在好转,可是邪恶还没有最后除尽、还在表现,不能掉以轻心,还要继续深入地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在圆满这条路上真正地走好你的每一步。”<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

通过这件事情,吸取教训,更要认清形势,一定要警告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中生有,嫁祸陷害法轮功。不能给邪恶之徒有可乘之机,真正地走好每一步。师父讲:“目前它们迫害学员与大法,所有采用的行为都是极其邪恶的、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将它们的邪恶叫世人知道,也是在救渡世人,----”<理性>

为把这件事的影响消减到最低,港澳弟子己把有关声明传真给港澳有关报社及澳门警方多个部门,澄清真相,曝光邪恶。

成文:2001年07月11日  发稿:2001年07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44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