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7月11日】《中央社》电,六月份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附近万家劳教所又一惨案。为完成7月20日前全部转化指标,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各种惨无人道的刑法和卑鄙的手段,昼夜轮番实行肉体折磨与精神摧残。目前已确定有15名女大法弟子被劳教所迫害致死。可是7月4日,北京报导上个月虽然有超过12名法轮功修炼运动追随者死于中国的劳教所,政府说这是一次“集体自杀”。
同一事实为什么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报导?这纯粹是江泽民政府继天安门所谓的自焚事件之后,迫害法轮大法及其修炼者的又一栽赃陷害。因为所有真修大法弟子是绝对不会自杀的。这是严重违背法理的。杀生和自杀都是法理所不容的。而该劳教所是实行24小时监控的。他们绝无可能会有机会这样多人上吊自杀。
万家劳教所为了完成7月20日前全部转化的预定指标,迫不及待地对法轮大法学员灭绝人性的迫害。他们所以能这样肆无忌惮地作恶,是因为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邪恶命令在背后撑腰所致。劳教所并扬言上级有话:“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三百多人死十五、六个还多呀!”不许家属看尸体,并声称“按国家规定,不予任何赔偿,死了白死”。
造谣,栽赃再也蛊惑不了人心,在进行恶毒的迫害中,世人更加看清了邪恶的本质。正如李洪志老师所说:“它就是坏,它就是毒,它就是邪,就象那个毒药一样,你叫它不毒人,它做不到,它就是这样的东西…”“世上的一切邪恶都将在法正人间中被打入地狱,永无停止地偿还迫害大法时所造下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