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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中心”举报石家庄劳教所警察的犯罪行为


【明慧网2001年7月10日】鉴于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把法轮功学员打死说成是“自杀”,近日又把法轮功进一步升级定性为“反动政治组织和政治势力”,同时把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家的“法院”变成了“适用法律”,各劳教所开始不择手段“转化”大法学员。以下是一法轮功学员家属举报石家庄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举报信──

向石家庄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中心”举报:

1.石家庄劳教所一大队对大法学员刘涛刑讯逼供,暴力“转化”,造成身心极大伤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刘涛为争取自由、抗议非人迫害,被逼从四楼跳下,造成全身九处骨折、其中四处粉碎性骨折的重大伤害。

2.刘涛摔伤后,劳教所一大队领导、医务人员在7:00-11:00长达四个小时内没有进行任何抢救措施,直到刘涛出现大出血休克时才送进医院,严重贻误治疗时间。劳教所工作人员的这种做法属于严重失职、渎职枉法且不人道的行为。

3.刘涛在医院只住了二十六天就被强行接回劳教所一大队,现在一大队一楼一间小屋的地铺上,劳教所工作人员明知道这样的环境对重伤员的康复极为不利;他们还对刘涛家人多次申请交涉、让刘涛保外就医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4.其中驻石劳教所“610”办公室的王主任态度恶劣,恶意阻挠刘涛保外就医。属于严重徇私枉法的故意犯罪。

举报人:刘涛家属 2001.7.4



(注:刘涛家人四处奔走、求告无门,此举报信面向社会广为散发,呼吁民众同情支持,这是稍作整理后的举报信内容。现石家庄劳教所疯狂“转化”大法学员,其残酷手段骇人听闻,它们还不许家人接见,不知在里面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法轮功学员都是在行善做好人,向大家讲清真相根本没有任何错。不法分子无理关押他们还要暴力“转化”,却是真正在违法犯罪,危害众生!希望家属们紧急行动起来,联合制止劳教所这种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

附:2001年7月4日石家庄《燕赵晚报》刊登的石家庄违法违纪中心电话(区号:0311):
市政法委(青园街56号)举报电话:6686228 市公安局(民族路83号)举报电话:7029589 市检察院(民族路88号)举报电话:7023917 市人民法院(友谊北大街)举报电话:7766611-6721 市司法局(泰华街476号)举报电话:7788811-6209。
中共河北省委 地址:维明街10号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值班室:0311-7094117

成文:2001年07月10日  发稿:2001年07月1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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